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合伙是一个不同于公司,同时有别于个人的存在,它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态,合伙人之间一般会签订相应的协议。那从法律的角度看,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简单来说,退伙人要对债务负责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一、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因此,合伙人退出和合伙后,无论其退出合伙时是否按约定分担或者合理分担合伙债务,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要注意的是,“未按约定分担”指的是未按合伙人的内部约定的债务比例分担,“为合理分担”指的是未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等据以合理确定合伙人兼权利义务关系的标准分担,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它指向的都是合伙人的内部关系,这种内部关系对外没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因此除非合伙人与债权人之间另有约定,否则,合伙人退货后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付连带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都附有以个人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进行清偿的责任。即合伙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不仅要以个人财产对其责任份额负责清偿,而且还要为其他合伙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份额作部分或全部清偿。可见,连带责任是一种加重责任。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有条件的,即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才由各合伙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退伙人要对债务负责吗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而不是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的责任范围不仅以其出资额或其在合伙企业财产中的份额为限,而是要以其个人财产偿付全部债务。综上,是关于“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有责任吗”以及“退伙人要对债务负责吗”的有关退活后债务的法律材料,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在经济关系中,因合伙事务、债务没有处理好继而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而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在遇到有关合伙纠纷的问题时,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贷款合同违约金复利计算是否合理
      贷款合同违约金复利计算是否合理?不合理,复利计算也称利滚利,属于高利贷的计算方式,国家早已取消该种计息方式!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制度以及投资者(即股东、债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在招股说明书、认股躬、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


·赌博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博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借寺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借款就是准备借,不一定将借款拿到手了。二、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投资的方式是有许多的,保守的可以选择银行存款,想多点利润的可以选择国债,追求高收益的可以选择买企业债券或者是股票。当然,所有人都希望能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回报,只是说,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后果。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
      债权人代位权答辩状法律知识解读首先,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在代位权制度中,一般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三方当事人分别是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或债务人的债务人、...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在实际生活中极容易产生有关金钱借贷的纠纷,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出现越来越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请求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强制对方还款的方法越来越多的被选择与使用,但是在起诉时,关于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是需要了解的问...


·该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一、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 (一)自愿履行。 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即使是债务人不知时效已过,也不例外。它是债务人抛弃时效利益的结果。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


·债权转让需要谁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需要谁通知债务人? 一、债权转让谁负有通知义务? 虽然出让人、受让人均可为通知,在诚信社会中有利于债权正常的自由流转,但当前我国目前市场信用体系有待健全和完善,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后,为确认受让的真实性,债务人还要付出审查转让真实性的额外劳动,为克服当事人未获债权转让向债务...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在生活中,一般金额不是很多的情况都会选民间的借贷,但是也会遇到借钱不还的就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得了,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起诉状怎么写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民间借贷起诉状怎么写 民间借贷起诉状 原告:欧__...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