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婆出轨还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老婆出轨还要起诉离婚怎么办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具体的法院管辖: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2、对方出轨起诉离婚,可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如果对方出轨,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在对方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最好不要不出庭,因为即便一方当事人不在,其实法官也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而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时候缺席判决的结果对不出庭的一方都是很不利的。至于老婆出轨还要起诉离婚怎么办,这个时候可以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争取最大的利益。



·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实施家庭暴力的;3、重婚的;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


·追索抚养费诉讼费是多少?
      一、追索抚养费诉讼费是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如何提起
      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该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提起离婚诉讼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年 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对于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此时也不能免除其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抚养费,然后定期支付给孩子,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履行抚养义务的。但支付抚养费也有期限限制,那么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年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


·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一、没有结婚抚养费怎么承担? 没有结婚抚养费由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具体的承担规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


·起诉抚养费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起诉抚养费主体不适格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及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1、主张子女...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一方死亡如何分割?
      一、夫妻财产分割法一方死亡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
      一、夫妻财产可不可以公证? 一般,财产公证都是在婚前,婚后很少有做财产公证的。财产公证的目的不是为了离婚时分清各自的财产,而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合法的利益。虽然夫妻结婚后是可以做财产公证的,但是要考虑双方的意思,夫妻之间要多进行沟通和商议,不能一意孤行。 二、财产公证如何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婚姻问题也逐渐成为我们所需要重视的问题,婚姻关系到每个家庭这辈子的幸福,所以当我们要考虑到婚姻的时候就必须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解释的内容,深刻了解婚姻对于我们所要注意的方面,了解婚姻法需要我们在结婚之后所要遵守的相关...


·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
      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如果没有进入家里面就不算是私闯民宅,如果已经强行进入了自己院子当中,就算是私闯民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标准也就是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哪些
      在需要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此时并非任何人都有权申请,此时对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并且因为实际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情况不同,因此具体的申请主体也不一样。那究竟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