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抵押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抵押的二手房可以购买吗

1、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

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即使是已经抵押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仍然可以买卖。出卖人也可以在签订合同后告知抵押权人,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而解除抵押,这些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总的来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的前提条件是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反过来讲,如果一处设定了抵押的房产,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转让,在法律上应归无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购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二手房有着不同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风险,买卖双方除应签订条款完善的合同外,还应对如下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查与审核,包括:

1、 权属审查。

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房屋,不得买卖。 为慎重起见,购买者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购买的房屋发生产权争议。

2、 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人。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购买人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购买人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 共有财产审查。

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有无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共有权人。依照规定,共有人对买卖的房屋具有优先购买权,未经共有人同意,买卖房屋的合同将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另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提交夫妻有关财产约定的协议。

4、 权利限制审查。

二手房买卖前,购买方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5、 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由此我们也知道了在二手房买卖中需要注意的东西。不过实践中即使的购房者千小心万小心,也敌不过二手房中介设置的陷阱。而且二手房交易中还要办理过户,缴纳税费,可是这税费该由谁来交,过户的手续又该怎么办?这些问题最好先问问专业的律师,谨防上当受骗。


·回迁房能否买卖,可以买卖回迁房吗
      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对于回迁房,在实践中,是否可以买卖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在购买了回迁房之后又后悔,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告诉您回迁房能否买卖。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
      首先,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出租人和承租人有任意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 其次,法定解除权 1.承租人的法定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


·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公证
      借名买房协议怎么公证 借名买房协议,就是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然后将房屋登记在他人的名下,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是归自己所有。借名买房实际上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我国不动产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就是看在不动产登记处登记的是什么人的姓名,那么那个人就可以被认为是房屋的所有人。...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重庆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


·集中解答卖房协议书怎么写
      当我们需要卖出自己的房产的时候,拟定一份权责清晰、期限明确的协议书至关重要,这可以为我们免去之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对于有特殊情况或者专业性比较强的卖房协议,我们可以聘请律师代为拟定,但是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自己根据模板和实际情况来拟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卖房协议书怎么写。甲方(卖...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
      房屋租赁协议中一般都会约定租房期限,但有些人在租房的过程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想解除租房协议。那么,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能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


·二手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等。那么对于卖方来讲,此时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征收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怎么征收 二手房交易个税,可参考《国税总局关于个...


·婚前房产贷款未还清离婚时债务怎么处理?
      1.婚前房产贷款如果没有还清,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还清的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可以对房屋竞价,房屋产权归价高者得。获得产权一方补偿另一方一半的竞价款。并从竞价款中扣除银行欠款的...


·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吗?
      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吗?婚后房产按首付出资分配财产,因为婚后取得的财产本来就是属于夫妻用共同财产来完成的,所以应当平均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


·打官司期间房子能卖吗
      能。若房子没有被查封、扣押、冻结是可以的。法院拍卖的房屋,已经被查封,而被查封的房屋是不能私自出售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己承担。千万不要去购买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查封》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疫情房租减免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