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分项工程的验收的组成是各个检验批次。验收工作需要建设单位对分项、单位工程等质量进行检验。和日常使用安全相关的材料、结构需要进行取样检测。一般达到百分之80到90可判定为合格,部分项目可以有不超出规定的偏差。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四项条件是什么?以下是条件资料: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

(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摸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检查摸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

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

检查砂石质量。

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

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六、混凝土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七、建筑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质量应符合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八、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

2、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

4、停工后复工前检查。

5、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允许其下一道工序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

其中钢筋工程的数量、长度、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均要达到要求,混凝土要求使用前保证合格、砂石和隐蔽性也要合格。模板的强度、尺寸要验收合格。验收时填写验收记录表和验收结论。出现问题时进行修补,重新进行验收。


·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关系者人们的生命安全,园林等绿化工程的质量则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环境的空气质量。为了是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双方可能会约定质保金,不同的工程的质保金的规定是有差异的,你是否知道园林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建设工程...


·江苏省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省建筑工程审计收费标准是什么?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待摊投资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在财政部的其他相关规定也有这方面规定。 实际操作中,基本服务费率主要根据工程投资总额确定(这部分金额主要满足中介机构...


·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员工怎么赔偿 一、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员工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倒闭无力支付经济补偿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按照一定的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煤...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乱扣费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乱扣费怎么办?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方式来解决。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劳...


·一、转包的工地工伤谁来赔偿?
      一、转包的工地工伤谁来赔偿?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


·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工程可补办确权吗?
      根据该“通知”,“在本通知生效之日以前已建成且符合城乡规划或整改后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工程,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补办产权确认手续”。 补办确权不含自建房、商品房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建或已建违法建设工程将不适用该“通知”的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 古代的时候,我国最先的居民是用茅草盖的茅草屋,接着逐渐发展成为泥墙盖得泥屋,之后砖石开始出现,人们开始用砖石搭建建筑,到现代,水泥,钢筋成为建筑物的首选建筑基石。今天,我们的大型厂房、馆场、桥梁都是用钢筋水泥铸造的,这些工程称之为钢结构工程。那么...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能得到赔偿吗?
      职工在工作中受了工伤,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后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确定不同待遇。工伤等级共分为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严重程度从十级往下递减。若职工经过鉴定,伤残程度达到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获得不同数额的伤残补助金。受了工伤后一定要尽快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


·贵州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贵州打工的人们,如果遭遇生产事故导致受伤的,应当在伤情稳定后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否则没有经过认定,是无法申请工伤赔偿的。劳动局进行鉴定的时候,严格按照程序及标准,出具鉴定书。那么,贵州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贵州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


·考核不合格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考核不合格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有合法、充分的理由,“年终考核不合格”本身并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年终考核不合格,最多只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所谓“不能胜任工作”,通常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