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能判离婚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法院起诉离婚男方不去能判离婚吗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二、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么处理1、《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2、《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2)明确下落不明的证明标准。在审理公告离婚案件时,可要求原告提交原被告及其直系亲属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的下落不明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原告的陈述,综合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如果此时女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则此时即使男方不出庭,法官也是会缺陷进行判决,准许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证据的收集问题上面,如果遇到困难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



·一、离婚时父母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父母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
      虽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属于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法律中都要求夫妻满足离婚条件,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不过由于方式不一样,在离婚条件和程序上面也是不同的。那其中协议离婚有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有哪些条件 (一)...


·最新军人离婚申请书
      对于军人这一特殊群体来说,他们的离婚都需要办理怎样的流程?首先,军人离婚需要向部队写提交离婚申请书,部队许可之后才可以离婚。那么军人离婚申请书怎么写?许多需要离婚的军人对此都很头疼。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个范本,供您参考。 一、最新军人离婚申请书 离婚申请书范文 我们自愿...


·一,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丈夫死亡孩子的抚养权由妻子抚养孩子。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


·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婚姻法》:第...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处理
      在了解了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后,也有个人对财产分割不利于自己的一方作出转移财产的行为,利用隐藏转移的手法使自己在离婚后得到更多的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并且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一经查实必会得到处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


·离婚上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进行离婚诉讼的,可能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进入了离婚的二审也可以叫做上诉程序。那么您知道离婚上诉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上诉离婚的程序之——提起上诉的时间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


·帮助他人离婚转移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帮助他人离婚转移财产是否构成犯罪?帮助他人离婚转移财产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属于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另一方搜集到有效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后,可以在离婚诉讼之中出示给法庭,要求对方少分甚至不...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女方患病时男方提出离婚会得到补偿吗?   一、离婚时,女方生病能得到补偿吗?   在离婚时,如果妇女患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该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未达成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判决。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则无法赔偿。丈夫和妻子应书面同意在婚...


·婚前财产具体是什么意思
      婚前财产具体是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