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再婚抚养费过高可以请求降低吗?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二)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变更,是指父母双方离婚时已经协议确定或经判决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或母任何一方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给付抚育费的一方提出要求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离婚时,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决定的抚育费数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出现抚育费不足或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特殊的情况,因此必然要对其抚育费进行变更。所以,法律允许变更抚育费,但必须依法变更。

(一 )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

(二)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持。

(三)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

(四)还有一种情况,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的判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抚养费用过高,确实可以申请降低的,但是降低的话,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如果一方已经再婚,再婚的另外一方同意抚养孩子,那么另外一方可以适当的降低这个费用。具体还可以咨询本站。


·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如今,不少人会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委托律师来打官司,这样一方面是可以减少自己的麻烦,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聘请律师提供帮助也是需要支付费用的,那一般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


·离婚分居协议该怎么写
      夫妻要是因为想离婚而先选择分居的,此时最好先签订一份分居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那么这个离婚分居协议该怎么写呢?其实可以从两方面来了解,一是分居协议中应该包括的内容,二是在签订分居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居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1、实践中,...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百分之多少归男方
      婚姻是一种让人琢磨不透的东西,看似很好完美的婚姻说破裂就破裂了。让人心生疑惑,但是,不管婚姻怎么让人琢磨不透,离婚所要带来的财产分割问题确实现实的。如果是婚内出轨离婚财产百分之多少归男方。这个问题相信您都很感兴趣。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你帮助。 一、婚内出轨离婚财...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离婚诉讼被告回复应该注意些什么? 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住,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
      一、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吗?婚姻内双方财产分割需要签订协议的,并且需要到公证处进行正式的公证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婚内...


·未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男女要是未婚生子的话,此时对子女也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双方协商约定的,则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那么未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


·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若夫妻一方拥有某家公司的股权,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不过此时,只能对属于共同股权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也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由于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具有涉及面广,法律...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财产证据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要什么证据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一、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可以,但是离婚诉讼的人身不可替代性决定,不能委托代理人出庭而当事人自己不出庭。但是如果仅仅想问是否可以委托父母代理诉讼,那么当然可以,但是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庭。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一般需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


·男女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不干涉男女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建立的同居关系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日后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也是需要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作出分割。那到底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


·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
      随着二胎时代的到来,许多家庭都生育了两个孩子。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就会有“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这样的问题出现了。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打击巨大,如何在离婚后尽量减少对两个孩子的伤害是父母和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决定时都应考虑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