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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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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当事人就应该严格按照协议书中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要是出现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二、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2、裁机构的裁决;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三、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对解除婚姻,以及解除婚姻后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如何处理达成的协议。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因此,离婚协议的生效,必须经过离婚登记,即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此才能领离婚协议生效。现实中要是离婚协议书都生效了,却出现了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此时不能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毕竟离婚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而是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了有利判决之后,在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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