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买房子的条件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成年买房子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系不动产,价值一般较高,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热来讲,房屋的买卖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适应,因此,如果未成年人购房,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购买。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未成年人都不能单独进行房屋买卖,我国法律讲16至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样的未成年人的购房行为是有效的,可以单独同其他未成年人进行房屋交易。因此,未成年人合法进行房屋买卖的情况有以下三种:(一)16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靠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单独进行购房活动,与他人签订并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二)未成年人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与他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三)完全由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房屋交易活动。在现实交易中,第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
      房屋被强拆要维权有什么技巧?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房子继承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
      房子继承年限规定是怎么样的?房子继承年限规定是房屋的继承办理,实际上没有时间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间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因此,房产继承权的诉讼时效也适用此规定。二、继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买房后离婚房子怎么办?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租房合同物品有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租房合同物品有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


·二房东转租诈骗7000怎么办?
      二房东转租诈骗7000怎么办?可以按照诈骗罪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姓名是属于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婚后买房写一方姓名是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买房的资金来源于遗嘱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结婚前买房,...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商办理的,作为购房人,只需准备好委托书、商品房购买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委托开发商办理即可。办理过预登记手续后,就说明房产局对所要交易的房屋的合...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买房安家不是易事。很多人在多年打拼后,好不容易购得一处限价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又想要将限价房进行出售,这个时候需要符合北京两限房出售条件才能进行交易。关于北京两限房的相关问题,我们做了一下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两限...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
      关于群租房,其实在一些小县城的公民是没有办法体会得到的。但是我们相信,在北上广的年轻群体当中,对于群租房其实是再熟悉不过的了。群租房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相对来说租金比较便宜,而且现在群租房在我国各地都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群租房的定义是怎样的?一、我国群租房的定义...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对于这个转租合同,不管是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还是在非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都是有可能出现转租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房屋转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