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与毛坯房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商品房是用来出售的,自然是可以进行购买的,但是也有许多的房屋,它是没有产权的,所以不能够进行购买。同时,我国还存在着毛坯房。很多人对于商品房和毛坯房性质并不清楚。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与毛坯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品房与毛坯房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是作为商品来出售的房子。毛坯房是没有装修过的房子。这两个“房”混不到一起。
二、验收毛坯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除了上面说到的注意事项,还要另外检查一下隐蔽工程,因为入住之前购房者都要进行装修,所以要注意,否则装修完住了人之后在维修就麻烦了。1、要注意施工洞的问题。有些毛坯房交房的时候,所有的房间是打通的,特别是两户之间一定要开一个施工洞,施工结束的时候这个墙要封起来,如果施工单位负责任,在所有的边口这块做到位就没有问题,如果做得很粗糙,刷完墙之后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裂缝。一旦施工洞做完以后,再拆改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在收房时,一定要想办法问清开发商这个屋里有没有施工洞,位置在哪里,一定要仔细看施工洞的面刮的平整度,有没有裂缝。出现裂缝的原因是由于施工洞是后堵的,和墙面本身不是一体,就会出现比较明显的裂纹,因为它有可能是用砖重新堆的,不可能咬合那么好。2、注意毛坯房防水的问题如果厨房带地漏就要做防水。根据经验,如果厨房没有地漏就基本上不用做防水。另外,卫生间的防水,建议业主进去之后让开发商放水,放一层水5-10公分的高度,放水之后24小时到楼下看看是否漏水,如果漏水可以让开发商再处理一下。同时,还要问楼上是否也做了同样的防水试验,如果没有做,以后漏水,会影响到自己的家。验收毛坯房要注意什么1、检查厨卫烟道点燃纸卷后灭火,令其冒烟,放在烟道口下方10厘米处,如果烟上升到烟道口出不能立即拐弯吸走,则表明烟道不通畅。2、检验墙面用小锤敲击前面,如果有“空、空”的声音,则表明前面空鼓。3、检验房高在室内找四五个点进行测量,如果数值不一样,说明有倾斜。4、检验地面测量一下离门口最远的室内地面与门口内地面的水品误差,如果差异在2厘米左右为正常,超过3厘米则属于质量问题。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商品房和毛坯房,它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商品房指的是用来出售的房屋,而毛坯房仅仅指的是没有经过装修的房屋。因此,毛坯房,有可能是商品房也有可能是小产权房。



·二房东私自收转让费合理吗?
      二房东私自收转让费合理吗?合同到期房东无权收转让费。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押金.房东收取你的转让费无法律依据。按照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


·全款购房要提供什么证件
      全款购房要提供什么证件不同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证件,已婚人士买房:夫妻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单。未婚的买房: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头次购房证明(初次买房要提供,可以减免契税)、银行卡流水清...


·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一、房屋鉴定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房屋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房屋租赁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而且该原则的法律依据在民法通则的118条规定中说明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对于出租人将租赁物出卖的,应该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否则承租人可以请求该房屋买卖无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一、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需具有哪些条件?
      一、农村父母去世后子女继承房需具有哪些条件? 子女继承房是直接依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继承法》中关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应继份额的规定,就是法定继承权产生的法律依据。 法定继承权的实际取得还需要有以下条件: (一)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 (...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打房产官司应注意什么 一、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管辖权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房屋被征收人因不服各级市、县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所提出...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用的?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涉及到房产的证有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权属登记证,另外,有时候,还需要办理房产他项权证。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这个是在办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交给贷款机构,用来证实抵押权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房产他项权证是干什么用的?指在他项权利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