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怎么办?

提起公司您并不陌生,因为其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这一说法,一定是陌生的。那么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呢?是指公司法人人格被他人滥用,从而产生了一些侵害公司或者社会的行为。对于此行为,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那么,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有何规定?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以公司法人人格权作为基础,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侵犯公司债权人以及公司本身、公司其他股东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导致,其侵权行为符合民事侵权行为的一般特性,该诉讼应适用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则。但是,作为一个新的民事诉讼种类,在案由、受案范围、诉讼管辖、诉讼主体、举证责任、责任分配等方面有其特有属性,需要加以单独研究。下面笔者就这几个方面进行一一分析。

一、案由的确定与诉讼管辖

案由是案件的由来,也就是作为原告一方当事人起诉的诉因。案由的确定主要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入手,诉讼实践中一般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具体债的发生依据作为案由。以何种案由立案不仅是一个程序性问题,而且关乎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在涉及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诉讼中,当事人间存在着两种或两层法律关系,一种是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债的关系;另一种是债权人与公司背后的控制股东之间因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权而引发的法律关系。前面这种法律关系是引起本案纠纷的直接原因,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因特殊情况引发的法律关系,两者各自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从属关系或诉讼起因上的主次之分。况且,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本身就是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具体否认,并不能单独提起诉讼,否则就成了对公司法人格的永久否定而不是暂时的否认。所以,如果在公司与股东为共同被告时,以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来确定案由较为合理。但是如果债权人仅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时如何确定案由呢?是否直接定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纠纷呢?笔者认为还是应当以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来确定,理由如前所述,法人人格否认只是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因,而案由应当以最终的法律关系确定,也就是债权人与公司间的法律关系。

关于诉讼管辖,由于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股东和公司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就有可能选择公司和股东作为共同被告,也可能只以股东为被告。所以,应该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法院。既然被告中必然包括公司股东,那么,应当承担责任的控制股东的住所地法院就应当具有管辖权。此外,在公司与股东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况下,公司的所在地法院也享有管辖权。如果原告仅起诉股东时,公司所在地法院也应该是管辖法院,因为债权人提起法人人格否定之诉必然要涉及公司法人,而且可供执行的法人财产多在公司住所地,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方便当事人和降低司法成本角度考虑确定管辖权法院,公司所在地都是当然的诉讼管辖地。由此,管辖法院可以确定为被告侵权股东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公司住所地的法院。

二、受案范围

一国的公司商事法应当与一国经济、信用、商业环境相适应。公司法人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在现阶段确实起到了鼓励股东投资、规避商业风险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在商业活动中普通存在信用监控体系缺失,诚信制约机制缺乏的状况,如一味强调公司人格独立,限制揭开公司面纱,将严重损害公司人格独立制度,降低人们对公司法人制度的公信力。因此,笔者主张在受案范围方面采宽范围说,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的情形类型化,采取概括与列举式,便于司法实践中统一标准,防止滥用人格否认权现象发生。具体情形如下:

(一)公司资本不充足

公司资本是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人格否认中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如公司缺乏充足资本或只具有名义资本,因其违背资本充实的原则。实践中公司法人人格的利用者常采取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方式,滥用公司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法院对上述两种情形应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直索股东责任。

(二)利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合同义务

即股东滥用公司人格,以公司名义承担与公司并不相称的风险,造成股东个人享受利益,公司承担义务的状况。表现为:1、以逃避债务为目的,转移资产,终止原公司,另设新公司实现逃债目的;2、利用债权人对公司人格的信赖,以公司为工具,在交易中骗取利益;3、规避契约上的不作为义务。

(三)利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法律义务

表现为:1、利用公司法人资格规避公司,如为规避竞业禁止义务而作为控股股东另设公司从事竞业交易等行为。2、利用公司法人资格规避税法,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通过利润转移,恶意破产等手段达到逃税目的。3、利用公司法人资格规避强制执行法,为逃避执行公司,将公司财产转移至个人,其目的在于逃避执行。

(四) 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

表现为:1、公司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或公司与其它公司之间混为一体,如实践中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情形,以及组织机构重合统一。2、公司财产混同:公司营业场所、主要设施、公司资本、公司财产利益一体化,互相混合使用无法分开。3、公司业务混同:公司与股东或公司与其它公司从事相同业务,公司的交易行为及交易价格无法独立掌控,交易资金、公司业务无真实或连续记录,公司在外观上丧失独立性。

以上就是“公司法人格否认被告有何规定?”的具体回答,希望通过我们的简单整理能够有利于您对“公司法人格否认”这一词有进一步的了解。如果有自己经营公司的朋友,希望你们在经营活动中,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本网站律师。


·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他人怎么办理?
      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他人怎么办理? 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是有法人的,也是有法人代表的。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法人代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职务,因为法人代表一般情况下都是会有一些重大的决策的,对于公司法人代表有的时候也是可以委托他人的。那么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他人有何规定? 考虑到许多人...


·被兼并方的股东的股份如何确定?
      被兼并方的股东的股份如何确定? 一、被兼并方的股东的股份如何确定? 1、增资与股权转让 在开始合并之前,合并各方首先根据确定的标准评估各自的市场价值,明确各股东的股权比例。 各公司将未分配利润及部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公司注册资本。 这样合并之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公司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内容有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间发生贸易往来都需要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实现,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公司非常重要。合同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就应该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公司法务部应该建立合同审批管理制度,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审批行为。下面我们就简单讲讲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应该包...


·如何认定夫妻公司为一人公司
      在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为夫妻关系的:如果提交了“财产分割证明”,可以按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认定;如果没有提交“财产分割证明”,则夫妻股东名下的股权,可能会被法院按照“共同共有财产对待”,此时公司有可能按“一人公司”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判例中指出,“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


·公司法的方式维护股东权益是什么?
      公司法的方式维护股东权益是什么 公司法的方式维护股东权益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股东...


·公司法出资要求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出资要求规定主要是什么其实,现如今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有些时候会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来适应时代的需求。在有些情况下或者刚开始创立公司的时候,都需要有一些出资人来对公司进行投资。为了确保各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维护,在我国公司法当中,对于出资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


·撤销公司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是什么?
      撤销公司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是什么? 撤销公司登记是针对尚处于设立过程当中尚未完成设立成为法人实体的“准”公司而言的,也就是说在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过程中,有关发起人出现了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等行为,情节严重,那么将导致公司...


·公司倒闭股东分配公司财产是否合法
      公司倒闭股东分配公司财产是否合法?股东私自分割公司财产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 一、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应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境内企业,如果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那么受让的境内企业(即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
      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经济双方需要担保的,就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来进行相关的事务处理,而担保公司的法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偿清债务能力,但如果出现意外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呢?由下文为你解答。 一、担保公司法人怎么处理?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


·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
      国家强制缴纳五险一金,企业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进行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未给本人参保就由各保险经办部门进行查处;如果单位未进行社会保险等级就由劳动监察部门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