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裁员一般补偿多少怎么计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裁员,还应多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通知裁员时间和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的时间达到一个月,则公司不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公司在进行转型、公司经营发生巨大变化的、生产经营出现严重苦难的都可以与劳动者或者工会进行协商办理。如裁员办理时,还应该提前通知劳动者进行办理。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转移自己的社会保险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公司法分红股东表决分红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除了对公司拥有人负责以外,还要对股东负责,尤其是每年的分红更要对股东负责。因为企业的目的是盈利,对于有关股东来说自己的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那么,公司法分红股东表决分红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为你解答。 公司法分红股东表决分红的规定 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


·上海闵行公司法律师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上海闵行公司法律师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其实律师有的时候跟医生都是一样的,在不同的领域都有着专业性比较强的代理律师,有的律师可能就是专门代理刑事案件能力特别强的,也有些律师事务所专门就是用来研究我国的公司法。因为现在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对于任何一家公司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就以上海闵...


·公司减资退还股东按什么价格?
      公司减资退还股东按什么价格?公司减资股东一般是会按照当时的约定来进行退还,如果没有约定的就按照出资的比例来进行计算,减资也同时会变更公司所有的文件,公司减资就意味着公司的规模会越来越小,在减资的时候也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才能达到目的。二、公司减资的目的和意义公司资本的减少,简称...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
      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怎么做?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找不到现实生活当中,您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大型的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同时也会存在着母公司和子公司很多人对于这两个概念可能是比较困惑的,但是不论是总公司还是母公司,他都存在着法人代表那么,有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分公司法人吗?...


·如何判断是否为企业合并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问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


·新的公司法关于注册资金的问题的要求是什么?
      今年我们国家有关公司法的颁布已经过去一段时间,那么有些人不仅想要了解最新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那么新的公司法关于注册资金的问题的要求是什么?按照最新的规定,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统一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具体的我们往下看。 新公司...


·企业法人变更的通知书范文
      企业法人变更的通知书范文 企业创立必须有固定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也是企业在法律方面的代表,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企业发展的需要,也会变更企业法人,以便于更好的企业更好的发展。变更以后,要以企业法人变更的通知书的方式,通知到合作伙伴,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但是这个...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
      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该怎么写 一、一人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范文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人公司注销备案适用)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股东成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东决定注销有限公司: 1、因为(请参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本公司决定解散,...


·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怎么写 公司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
      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怎么写 公司在运营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小插曲,需要由公司的法人来处理解决,法人在公司内容有着很大的作用,同时也承担起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应的如果有需要的时候还可以出具证明书,那么公司法人代表证明书怎么写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法人代表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