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部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方法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安部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方法有哪些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一方面推进了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滋生了种种违法犯罪行为,各种网络金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为了维护互联网的治安秩序,维护社会公众的财产,那么公安部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方法有哪些?

(一)完善网络金融立法

网络金融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网络金融本质是民商事活动,对于民商事活动来说“法无禁止即允许”,应当谨慎使用刑事法律关系来调整,尤其是对于网络金融这种新生事物,可能会因为过度的管制而夭折,因此对网络金融的发展应当要给予宽容的发展空间,但同时也要进行必要的规制。

1.明确网络金融内容

通过立法确定网络金融的概念,明确网络金融的范围以及可能出现的外延,确定网络金融的运作规范、准入门槛与退出机制、监督责任单位与职责等问题,确保网络金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2.明确网络金融犯罪界限

现行网络金融领域某些产业因立法技术限制,无法判断罪与非罪的标准,各地间因理解、执法理念等问题可能会做出不同处理,既不利于刑法执行的统一性,同时也打击了网络金融的正常发展。因此在立法中,应当明确网络金融犯罪界限,使得司法机关有法可依,亦为相关企业提供法律指引。

3.立法完善公民信息保护机制

网络金融犯罪中,有许多犯罪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如在银行办理过贷款的被害人会在贷款后收到网贷平台推送的链接网址或电话等。之所以对被害人的挑选极具针对性,很可能是由于被害人在进行正常金融活动过程中,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同时,由于这种针对性,会让被害人放松警惕,误以为此类违法平台具有合法性并进行借贷或投资行为。因此,需通过立法来维护个人信息,对相关行业从业单位及人员进行公民信息保密培训,从源头上控制公民信息的管理规范。

(二)建立健全地域间、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如前文所述,网络金融犯罪突破了地域限制,很可能犯罪嫌疑人在甲地、被害人在乙地。除地域问题外,在处理网络金融犯罪时还可能会涉及到工商、税务、移动运营商等多方面,需要建立健全地域间、部门间的协调机制,预防、打击网络金融犯罪,保护金融秩序。

1.建立健全政府机关内部协调机制

对网络金融犯罪进行预防、打击,不仅需要司法部门的合作,对其中可能涉及到的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亦有要求,各部门应当协调合作,对于正常的网络金融行为进行金融监管和引导,对于已构罪的网络金融犯罪活动及时将证据等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 建立健全地域间各部门合作机制

网络金融犯罪的反地域性,对不同地域间的部门合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行政区域规划等问题,造成地域间的部门合作需层层上报再层层向下传达,沟通协调时间过长可能导致案件证据灭失、犯罪嫌疑人逃匿等情况发生,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完善高效的地域间合作机制,才能避免此人为因素对网络金融犯罪打击造成干扰。

3. 建立健全司法机关与社会机构的合作机制

网络金融活动均需依托某一平台进行,这些平台上的数据对于侦破网络金融犯罪活动极其重要,这些平台大多数均由社会机构搭建。因此,建立健全司法机关与社会机构的合作机制,实现双方业务对接,有利于侦查机关及时调取证据材料、掌握犯罪分子动向,有力打击网络金融犯罪。

(三)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预防并重

此处所说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特指对网络金融犯罪的处理。前文已述,网络金融是金融创新的新兴事物,应抱持宽容的态度看待其发展。对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网络金融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理,而对于明知性质恶劣,仍然从事犯罪活动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从重打击,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作用,运用宽严相济的处理结果对网络金融犯罪活动进行震慑。

除对网络金融犯罪进行打击外,还应当加强预防工作。通过政府部门协调,建立由政府金融部门、司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联合进行网络金融风险防范、监控、预警和控制的工作机制,充分掌握网络金融发展趋势。同时上述各部门在处理网络金融犯罪活动过程中,应当及时对案件所涉手法进行总结提炼,提取其中最重要的预警信息,向公民进行披露宣传常见犯罪手段、典型案例,使公民提高网络金融犯罪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预防并重,实现对网络金融犯罪的提前预防与精准打击。

以上就是公安部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犯罪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介绍。从中可以看出,公安部门打击网络金融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协助,政府部门要出台相应法规维护网络秩序,完善公众的个人信息系统,另外也需要公众提高防骗意识,警惕互联网金融诈骗的发生。


·打人属于治安还是刑事犯罪行为
      打人属于治安还是刑事犯罪行为?打人造成轻微伤的是治安案件,造成轻伤的是刑事案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知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当庭认罪的可以适当减轻刑罚吗?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当庭认罪的可以...


·遗弃罪是继续犯吗
      遗弃罪是继续犯吗一、遗弃罪是继续犯吗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从行为人非法地把他人拘禁起来的时候开始,一直到恢复他人的人身自由的时候为止,这一非法拘禁的行为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 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
      一、醉驾酒精含量180会被判刑吗?醉驾酒精含量180是会被判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
      引诱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情节...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电力设备,并不是单纯指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电力情况,比如电灯泡、电视机、电冰箱等等与电相关的家电。电力设备主要分为以发电设备、供电设备。这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有些因为使用不当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那么,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
      一、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是多少?醉驾拘役的罚金最高可以是无限额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二、罚金的具体种类有哪些?1...


·打麻将拘留这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打麻将拘留这种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同事、同学、亲属等之间打麻将一般是不算赌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


·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关于审查案件有什么规定?
      审查案件都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因为这样才能避免审查案件的人员徇私舞弊,所以最好是查询一下有关的规定作为依据才能对案子进行查证,但时候最好阅读一下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对其的规定,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看一下吧。一、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关于审查案件有什么规定?(一)根据...


·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区别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对象不尽相同。前罪的犯罪对象是证人和“他人”;后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来说是各类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罪表现为以暴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