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二、工伤伤残鉴定应提交哪些资料
1、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填写市工伤鉴定申请表一份。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7、交纳鉴定费300元。
三、工伤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工伤鉴定部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办理工伤鉴定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我办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得出,二次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在第一次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的15日之内进行申请,可以由用人单位,本人、家属提出向当地社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而申请的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为医院诊断书和伤员的人事资料等,与第一次工伤鉴定提交材料相同



·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食堂承包已经成了许多单位的选择,在承包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比如承包商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合同中应该写明哪些事项等等,那么今天律图的小编就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员工食堂承包注意事项有哪...


·工伤等级及待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等级及待遇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2013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


·工伤伤残鉴定与2次手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伤伤残鉴定与2次手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之后还需要二次手术,费用依然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进行报销。如果伤情发生重大变化,那么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以最后一次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一、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工伤待遇的行政复议申请书需要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需要载明企业或组织的名称、仕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书可以是个人书写,也可委托律师书写。...


·法律规定几岁才不算童工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法律相对完善的中国,童工依然普遍存在我国多个地区,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童工的生存发展环境都相当的恶劣。即使很多人都知道聘用童工违反法律,但部分人是知法犯法,部分人是对具体法律规范不了解。那么,几岁才不算童工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呢?解决童工现状问题是我们现实社会...


·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如果工作人员因工伤死亡,工作单位要赔偿给职工亲属一部分经济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工伤死亡赔偿范围以及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我们来看一下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工伤死亡赔偿范围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原劳动合同不解除签订另一个怎么办?
      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又签了新合同,这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按新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35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


·入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近几年来我国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部分的劳动者在找工作时也存在着焦虑、着急的心态,这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他们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慎重谨慎,使得后来出现劳动纠纷的情况。由此可见,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注意一些重要的事项。而那么,入职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哪种情形下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 根据《劳动法 》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书也是一样,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 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对于现在的网络时代,淘宝这个平台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之处,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逛商场,但是网购时却总避不了假货,众所周知,我们平时在市场上碰到卖假货的情况可以直接向工商局投诉,可对于在网络上,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