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主要是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被告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家属代理案件,为自己辩护。我国刑诉法的内容很多,从第三十一条到四十一条对辩护代理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根据有关法律资料和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第四十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律师如何做好刑事诉讼代理人?

1、把好收案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委托代理人时,一般是在法院未受理之前。在这种情况下,是否接受自诉人的委托,首先要认真听取委托人对案件的叙述,查看有关证据,分析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接受代理或者不接受代理,或者告知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去控告或起诉。

2、办理委托手续。接受代理的要办理委托手续。首先要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要注明刑事自诉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必须明确代理权限,以免在诉讼中因权限不清无法代理。合同一式四份,交受理该案的法院一份,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留底一份,承办律师一份。

3、代写诉状。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要代自诉人写自诉状。自诉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首部。写明自诉人、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

(2)请求。有附带民事诉讼的,要与刑事诉讼分开写。

(3)事实和理由部分。抓住主要问题叙述清楚,观点要明确,证据、理由要讲充分。

(4)结论部分。高度概括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明确法律依据,重申诉讼请求。

(5)附注部分。注明证据情况、证人名单和其他需要注明的事由。

4、调查。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代理律师有权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检察院不起诉而被害人起诉后,人民检察院移送到人民法院的有关案卷材料,了解案情。

综上所述,刑诉法中专门有一章规定了辩护,根据刑诉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在案件起诉之日起委托代理人,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是自诉案件,除了当事人本人可以充当代理人外,律师、亲朋好友及其他法律工作者都可以代理案件。


·故意犯罪的类型包括了哪些
      故意犯罪的类型包括了哪些(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


·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
      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在我国,经常会出新违法犯罪的事,为了惩罚犯罪分子,往往会处以刑事拘留或者更严重的会入狱,那么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是什么的,如何将他们区分开呢?想要了解这些,请看我们下面准备的治疗。 一、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


·判刑10个月会去监狱吗
      具体要看在交付执行刑罚时剩余的刑期还有多久,若在三个月以下,在看守所执行,否则应送往监狱执行。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


·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生活当中的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肯定都是有犯罪主体的。但是,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未成年人,还有一些特殊人群的。同时犯罪主体也不仅仅限于我国的自然人,有一些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一、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司法解释复议规定是所以国家赔偿当中的刑事赔偿不满意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2)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


·对于无意撞死人怎么判刑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判刑多久不用去监狱
      一般需要看剩余的刑期,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以不用去监狱,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在看守所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


·诈骗罪判刑8年半能缓刑吗
      不能。诈骗罪能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
      怎么样才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无权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造、买卖上述器材的,应当立案。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


·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不管是被告人、被害人还是检察院其实都是有权启动二审程序的,但其中被告人只能向法院提起上诉,而被害人则只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检察院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抗诉了。刑事二审案件也是有具体的审理期限的,那究竟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在开庭审理时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