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为了使得公司在存续期间能更好的未各位设立者、股东获取经济利益,我国立法机关的制定了公司法,要求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完善公司的内部结构,聘请有能力的主体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同时也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一、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法中对选举董事长有什么规定?

1、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三、公司法中董事长选举要走什么程序?

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何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2)也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后,由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的多少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人选;

(3)还可以规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大小决定哪些股东出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等等。

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长辞职应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审议。

3、新董事长产生并不一定需要原董事长辞职,期限届满就可以换届选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4、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所以一般要在期限届满时才能换届选举。

5、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财务总监辞职向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审议。新的财务总监的任职由经理提出人选交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享有召开股东会的权利,同时需要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此外,该需要制定股东会决议的内容的内容,公司的亏损盈利,董事会也需要制定适宜的方案,对于不履行职权的,是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的。


·国有全资企业购买股权可以高于评估价吗
      不能,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待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企业国有资产评估...


·是否可以让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担任财务
      在公司法中,注册公司法人在公司里面可以担任什么职务,不可以担任什么职务都是有规定的,但是这也是有很多人的不知道的,所以就会造成很多公司在无形中违反了公司法,规规矩矩管理公司是为了让公司发展的更好的基本条件。下面就和我们来看看是否允许注册公司法人可以担任财务吧!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


·公司的合同股东一人签字可以吗?
      公司的合同股东一人签字可以吗可以的,但是应当看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约定资产长期租赁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直接就可以审批)要看权限。如果需要股东会开会,就需要开股东会,单一股东无权确定,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而且此类股东会决议有通过比例的(一般是5...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增资?公司增资流程是什么? 一、股权质押后增资可以吗 股权质押之后可以进行公司增资。 二、公司增资流程 1、增资公司授权经办人,携带其公司执照正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领取相应表格。内资咨询柜台领取。当天完成 2、领取表格时,工商局中相关人...


·公司先签订合同后就注消企业,之前的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先签订合同后就注消企业,之前的合同还有效吗?一、什么是企业注销? 公司注销程序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程序是什么(1)开立股东会。 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开立验资账户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增资股东会决议及...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一、疫情期间公司辞退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疫情期间如果是员工因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不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2倍经济补偿。 相关规定: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
      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市场经济主导的经济特点是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极其激烈,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立足必须要不断的改革创新,也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为强大。企业融资的渠道有很多,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那企业融资公司融资渠道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个...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
      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 一个公司要发展壮大,必须要具有雄厚的资金链,才能够支持这个公司在市场当中打败其他的竞争对手,当然,公司上市也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往往能够使一个企业变得更加有市场活力和价值,很多人对上市公司融资比例是多少不是很清楚,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上市公司的融资情...


·怎样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
      怎样认定侵犯企业名誉权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2、受害企业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的效力及后果
      1.对于在《九民会纪要》发布之前签订的担保合同,债权人虽应按照《公司法》第16条规定对相关公司担保决议进行形式审查,但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为他人提供担保将会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并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属于《九民会纪要》第20条关于债权人明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担保合同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