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知道现下二手房的买卖大热,不用长期贷款,减少债务的情况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仍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那么无论是作为房主还是买家,也无论是否通过中介人或者机构,掌握其流程、关注一些注意事项就显得必要了。今天将为您介绍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概括来说,二手房买卖办理流程:购房资格核验(住宅类)——网签合同——地税部门核定契税——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一、二手房买卖以下步骤要了解清楚: ?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二、二手房买卖新政策及常见避税手段 ?

二手房买卖新政策主要有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交易总额的1%调整为按差额20%征收和二手房20%个税不得转嫁购房者。

国五条细则落地,其中对二手房事项的规定为: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20%个税一经公布就引发楼市讨论热潮,很多购房者质疑这个税费会增加购买二手房的成本,因为在现有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部分税费是由买方来承担的。随后住建部官员表示二手房20%个税不得转嫁给购房者。

假离婚是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楼市传的最火的避税办法之一。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

1、二手房合同价格远低于实际价格: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的避税方式。

2、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二手房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二手房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

3、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这种避税方式看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让二手房买卖双方落得一个 “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

4、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予”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

三、二手房交易常见购房陷阱 ?

1、阴阳合同陷阱:“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

2、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二手房交易中,不仅有“假房主”,还有假房产证、假信息等。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

3、中介合同有陷阱:大部分二手房都是通过中介来成交的,为了快速达成买卖协议好提取中介费,部分不法中介经常在合同上耍小聪明,蒙蔽买卖双方。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和中介有关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同时还要注意合同中隐藏的陷阱。

4、中介扮买主吃差价:一些中介经纪人在找到价格较低的房源时,往往还不断向房主压价,如果房主急售,真的同意了这个较低的价格,店里其他经纪人就会扮作买房人与房主签合同。然后通过委托公证等方式,再次加价将房子出售,赚取差价。

5、购房合约陷阱: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

四、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房者如何规避风险 ?

1、选取品牌中介。

2、交钥匙要谨慎。

3、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4、合同细节要讲清。

5、私下交易要看清。

五、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

1、核实房主真实身份;

2、附属设施最好在合同中约定;

3、维修基金要结清;

4、户口迁出要慎约时间和责任;

5、前期费用要结清;

6、房款分两次支付最安全;

7、约定违约偿付时间。

凡事都有正反两面,二手市场的大热,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的问题,了解个人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已经是必备的知识,当然,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和政策的不断调整,是否会出现新的问题也未可知,当我们遇到自己不明确不知道的问题,及时向律师咨询无疑是最佳也是最保险的解决方法。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4.适当补偿...


·一、1死1伤交通事故判刑吗?
      一、1死1伤交通事故判刑吗? 1、如果是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以上,不但会被拘留,还可能会被判刑。取保候审或判决缓刑才能出来。反之是不会被拘留的。 2、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能判刑吗 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


·西安机动车牌照流程是怎样的?
      西安机动车牌照流程是怎样的?购买爱车需要办理的事情非常多,其中就包括一项给机动车上牌照,但是很多人都是初来乍到,对于机动车上牌照的事情往往是跑来跑去,费时费力却还是办不好,想要更好的办理好机动车牌照就需要事先知道当地的流程,在西安的人们,想要在西安更快办理机动车牌照,了解清楚西安...


·离婚财产分割要交税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大部分的夫妻都是因为双方的感情走在一起,但是也会因为一些生活琐碎,最后以离婚告终。离婚有通过自己协商协议离婚的,也有协商不成,法院诉讼离婚的,无论哪一种方式,离婚都要进行财产的分割。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要交税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是否需要交税 离婚时的财产...


·打架轻微伤误工费应该提交什么证据?
      打架轻微伤误工费应该提交什么证据?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


·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有赔偿吗?
      私家车相互碰撞误工费请假有赔偿吗? 这个是没有的,只有属于营运类的车辆,可以要求误工费的赔偿。我们在生活中,如果私家车相互碰撞,情况不属于很严重,比如说只是简单地擦碰等,我们一般不会叫交警,相互私了也就结束 二、误工费的赔偿 第20条规定的就是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赔偿过去是按照实际...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做完这三件事,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


·交通事故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事故,虽然都是规定了相应的伤残等级的,但具体的伤残等级的标准不一样。交通事故是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故,而对其中受伤的人进行伤残鉴定也是很有必要的,那么交通事故中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 轻...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 作为劳动者,当我们进入用人单位任职工作以后,用人单位就会为我们购买社保,其中包括医保。但是有些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有的职工可能在岗位上工作时间不长,就会离职。离职后企业就会断交社保,那么您知道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医保的相关内容。 ...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一、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二)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一、同等责任交通肇事罪应当判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