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饮酒驾车一经发现需要进行罚款,如果造成人员伤亡还需要承担行驶证责任。为了保障自身生命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小编提醒大家酒后拒绝驾驶车辆。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
      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残疾人交通补贴标准是多少?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5元。 补贴从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按月计算。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补贴发放日为25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65周岁...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


·30万商业车险多少
      30万商业车险多少钱? 越来越多的人拥有自己的小汽车,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总是免不了各种大大小小的意外,可能是自己的爱车被刮花,或者是刮花别人的车,更严重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等。除了强制性的交强险,车主往往还会为自己的爱车购买各种商业险。30万商业车险多少钱?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


·车祸人伤车主需要垫付吗
      车祸人伤车主需要垫付吗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先行垫付相关的医疗费,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


·一、醉驾交警队可以撤案吗?
      一、醉驾交警队可以撤案吗?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是否立案由公安机关来决定,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不过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交警是没有权利撤销诉讼或不移交,必须向检察院提出诉讼,除非是检察院认为案件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这是公诉...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湖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怎样的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69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5064元/年; ...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赔付中,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 二、交强险赔偿最高额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一、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1、开发商延期交房可拒交物业费 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


·车辆防高空坠物具体该怎么做
      车辆防高空坠物具体该怎么做我们所处的是一个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的社会,我们可以发现现在身边的楼房是越来越高了。但是这也给我们带来了不少的问题,其中最为严重和危险的就是高空坠物的问题。很多时候我们的车辆都是露天停放的,那么车辆防高空坠物该怎么做呢?高空坠物究竟会造成多大伤害?根据科学...


·首先明确一下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
      首先明确一下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应是在公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该是上下班必经路线上; 2、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本人无责任或者不是承担主要责任一方; 3、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若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若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自己的索赔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给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审阶段 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