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二、离婚后抚养费期限是如何要求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18周岁。对于孩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同时,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还明确指出,孩子超过18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第一,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第二,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没有继续履行抚养的义务。当前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一般做法是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协议。只要双方有协议,法院认定它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协议中对抚养费支付突破了18岁,支付方同意负担子女全部或部分的大学学费,法院也会予以认可。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抚养费上还是会遵循18周岁的年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其实父母只是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要是子女成年的话,虽然也有可能继续抚养,但此时的抚养义务并非是法定的,因而父母也是可以拒绝进行抚养。从这点上来看。



·起诉离婚律师代理是怎么收费的
      起诉离婚的时候,有的当事人为了争取到自己想要的,往往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也就是让律师来代理离婚案件。需要注意,此时就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那通常起诉离婚律师代理是怎么收费的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律师代理是怎么收费的 (一)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


·新婚姻法 婚前加名字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人们普遍的对于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比较重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结婚后,大部分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也不完全是,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比如说新婚姻法 婚前加名字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新婚姻法 婚前加名字...


·简易离婚协议书范本
      对于离婚夫妻来讲,要是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这就需要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协议,这也就是离婚协议书。那这个离婚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简易离婚协议书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


·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
      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一、未婚送养孩子犯法吗 根据《收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也即是说,送养孩子必须得经过生父母双方的同意,且有双方共同送养。如果是未婚生子的,也应征得孩...


·我们都知道非法同居是不受到婚姻法保护的
      我们都知道非法同居是不受到婚姻法保护的,同居双方是不具备合法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两个人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另行起诉财产分割应如何去分呢?到法院起诉一定要有有力的证据来证明那些财产是属于自己的,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解除同居关系时...


·一、个人兼职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一、个人兼职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兼职工资个税怎么算?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现在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我国民法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很多孩子的父母现在生下孩子之后就到外面打工,将孩子留给家里的老人带,后来再也没管过,其实家里老人在父母健在时候是没有抚养义务的,这时候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子女抚养应诉应该怎么去应诉呢。《婚姻法》第三十六...


·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2023
      事实婚姻有什么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当代社会,但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是存在着一些婚姻无效的情况的,欢迎无效的话是可以去法院进行婚姻撤销的,但是无效婚姻涉及到一个举证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如何举证? 如果出现无效婚...


·我国国家赔偿不包括哪些?
      对于国家赔偿每一个人肯定都很关心,因为国家赔偿方面的规定是为了我们人民的合法利益的保障规定,对于国家的赔偿范围方面,一般都是包括刑事赔偿,人身自由赔偿和行政赔偿三个范围的。国家的赔偿是不包括民事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不包括什么? 国家赔偿不包括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 民事赔...


·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
      一、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可以吗? 法院判决离婚再去领结婚证是可以的,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生效后的第二天就可以再婚登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