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期嫖娼被抓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罪犯如果在判刑的时候同时适用缓刑的话,可以说这是一个机会,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了相关规定的,一般期限届满之后就不会再执行原判刑罚了。但有的人偏偏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安分居然有嫖娼行为,那么缓刑期嫖娼被抓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缓刑期嫖娼被抓怎么处理
首先,会受到嫖娼的行政处罚,还可能撤销缓刑。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考验期应遵守的规定有哪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而且,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为严肃缓刑的考察执行,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已经过二分之一以上,并有认罪、悔罪态度,工作表现良好,确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应当由所在单位报经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存在以下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您应该清楚缓刑期嫖娼被抓怎么处理了吧。本身嫖娼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此时自然是要对嫖娼作出处罚的,一般是给予行政方面的处罚。而此时也会撤销缓刑人员的缓刑,也就是说会收监执行原判刑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打群架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在中国,义气是很多人看中的,有些人甚至为了讲义气,其他一切后果都不顾,最为常见的就是和朋友一起去打群架。打群架其实在法律上被称之为聚众斗殴,达到一定认定条件的还将被定为聚众斗殴罪,对于聚众斗殴这种行为构成的聚众斗殴罪,我国法律是会给予严惩的。那么打群架致人死亡判刑多久呢?下面我们...


·走私外国石头判刑几年
      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


·犯罪中止与犯罪终了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犯罪中止与犯罪终了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犯罪中止与犯罪终了的区别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


·新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
      新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依照《刑法》规定,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大多数人都知道公民的个人信息属于隐私,不能随意泄露给他人。泄露信息将构成犯罪,在法律上会受到严重处罚。但是对于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要求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定罪。具体的内容可以和我们一起去了解下。 一、泄露个人信息罪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


·刑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的追捕、诉讼是有着时效限制的,根据犯罪情节的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对不同的犯罪行为追诉时效的时间长短各不相同,在规定的时效内,公安司法机关应集中精力、提高效率,积极立案抓捕犯罪分子,超过规定的时效后,公安司法机关就不再予...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遗弃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案,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的,则...


·盗刷他人信用卡什么罪?
      盗刷他人信用卡什么罪?盗刷信用卡以盗窃罪定处。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赌博罪多少入刑进行立案判决?
      一、赌博罪多少入刑进行立案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赌博案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


·行政拘留怎样才能提前释放?
      行政拘留的意义在于对犯罪人进行一定惩戒教育,并不是以相关严厉的劳动拘留为目的,拘留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在行政拘留,那么认为拘留时间过长的话是否可以申请提前释放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行政拘留怎样才能提前释放?行政拘留怎样才能提前释放?根据法律规定,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