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罚金怎么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首先我们简单的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种植毒品。种植毒品是指播种毒品,对毒品进行养护灌溉,收取毒品种子等行为,不管当事人的行为是满足以上所有标准,还是符合其中一条都会被视为种植毒品。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包含以下几种。如果有人举证行为人有实际的种植行为,那么即使毒品还没有长出幼苗来,从种植的毒品面积上进行计算,只要达到了我国法律里面规定的应当构罪的数量,行为人就已经是构成了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毒品的种植数量定罪标准,行为人种植罂粟,毒品如果达到了五百株以上但是不满三千株,此时就是数量较大。种植大麻的定罪标准是二百五十株以上不满一千五百株为种植数量较大。另外不同地区定罪标准,可能还会有所调整,需要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来判断。非法种植毒品的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的处理下,抗拒公安机关铲除毒品,采取其他违法行为阻碍主管机关将毒品原植物进行铲除,如果行为人是采取暴力的手段,抗拒其主管机关铲除毒品,那么这种行为就是阻碍公务,而且有触犯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将按照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同时,导致伤害他人,将数罪并罚的方式处理行为人。如果抗拒行为是轻微的,没有达到阻碍主管机关铲除毒品的实质目的,应按照行政处罚的方式处理行为人。如果在非法种植毒品后,能够在毒品收获之前主动铲除的情况,可以免除对行为人的处罚。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经过公安机关的处理之后,又开始种植毒品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毒品进行铲除,行为人又再次犯罪,如果再次种植毒品的数量不是很大,哦你敢机关可以不按照犯罪处罚行为人,如果是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之前行为人已经种植的毒品数量不会累计计算在内。另外向明知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出售数量较大的毒品种子,这种情况也应该将出售毒品种子的行为人按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理。关于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罚金处罚,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理法中规定了具体处罚内容。行为人因非法种植罂粟,达到五百株以下的,对其处以10日到15日的拘留处罚,并对行为人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可以对其处以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对其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多,可以对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与此同时还要对其处以罚金。总的来讲,对行为人的处罚程度,以及对其处以罚金的标准,都是根据其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数量,以及行为人对主管机关工作的配合程度来决定的。



·侵占罪和盗窃罪如何量刑
      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最新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详细规定
      对于抢夺犯罪,您应该都不会感到陌生,这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虽然我国对此罪作出了量刑规定,但是针对不同的地区,具体关于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不同的,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韶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知识。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


·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贪污往往是与受贿联系在一起的,但实践中也需要分别实施了贪污行为和受贿行为,才能认定构成两个犯罪。不过此时要注意,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权占有国家财物的行为就一定会构成贪污罪,那到底法律中规定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认定为贪污罪的情形有...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危险驾驶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影响犯罪的定罪及量刑。如醉驾,只要存在醉驾行为,就构成犯罪,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判断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是...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 叫拘留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


·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吗?
      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吗?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规定进行协商。二、刑事赔偿应向哪个机...


·电信诈骗罪判刑几年
      电信诈骗罪判刑几年 一、电信诈骗罪判刑几年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 绑架罪会怎么判刑
      绑架是一种采取暴力措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它即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是一种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绑架罪需要什么证据呢,而绑架罪会怎么判刑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绑架...


·网络诈骗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定罪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骗子的手段层出不穷,从最初的骗子面对面诈骗,到现在的网络诈骗,不得不说时代发展的是快,但相应的也会带来一些弊端,让犯罪分子有机可趁,近年的网络诈骗案逐渐攀升,骗子的手法也是花样百出,其实要规避这些也不难,骗子就是为了骗钱,你不要占小便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