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最多几天去做工伤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工伤最多几天去做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不同,其中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但要是其他合格主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话,则此时的申请时效是从事故发生之日开始的一年。这个过程中,不同的主体要求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一、个人提出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一、个人提出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


·辞了职,还是法定代表人该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2000]第140号)》“二、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环节结束后,工程建设方会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展质量检测。目前,我国对检测机构实行资质认证,符合条件的机构才可以从事该类活动。为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发展,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


·新劳动法关于非工伤规定是什么?
      新劳动法关于非工伤规定是什么?新劳动法关于非工伤规定是享受到的医疗期,按照实际工作年限为标准,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 1、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工程造价×环境保护费费率(%) 2、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工程造价×文...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怎么认...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
      劳动合同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最常接触的一类合同,一份劳动合同内容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您的自身福利与保障。那么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相信不少朋友并不是很了解,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想必也是您对于这类问题中最关心的部分。今天就请您阅读这篇我们整理的文章吧。 一、什么是劳动合...


·工程质量管理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不仅整体的周期特别的长,而且普遍都具备投资金额都是比较大的这些特点,所以后期出来的质量标准必须是高效的才能够保证工程能够正常地投入生产和使用。而建筑单位要保证并且不断的提高工程质量是立足的根本所在,并且我国关于工程质量管理依据其实最主要的就是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了。 工...


·一、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合同的话,企业与员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老工伤退休人员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老工伤退休人员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一、老工伤退休人员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1、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