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很多人辛苦奋斗都是为了能够买上一套房子。也有不少女孩在遴选佳婿时也会看男方是否有房子。那么,人们如果决定购买商品房,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商品房买卖骗局,那么人们在购房时如何防止遭遇骗局?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购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一般经过下列程序:1、签订认购书,并按开发商要求交纳定金或预付款。签订认购书不是必经程序,但很多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先签订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开发商与准买受人之间确认准买受人在将来可确定时间与开发商洽谈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商品房认购书,确定买卖双方有洽谈购房合同的义务。2、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按契约约定交付房价款。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在签订契约前应全面了解房屋是否符合销售条件、是否存在不应有的风险、应对合同条款仔细研究。3、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的,应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有的银行还要求购房者对抵押的房屋进行投财产保险,从而还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4、对于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5、购房者与开发商办理入住手续。6、购房者按照与开发商协议在入往前或入住后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公约及其有关附件。7、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屋产权证。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商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商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购房时如何防止遭遇骗局
首先,客户选择房源主要还是强调位置,各人可能对某些特定区域有特殊的喜好,所以对广告中的位置示意图要多加留意。附近是否有较理想的生活环境、交通便利程度、小孩上学问题等。有些远郊区的房子虽然价位低廉,但生活配套设施差,住起来不方便,购置此类房还是要仔细考虑。其次,要注意房子价位的标识。现在开发商打广告时,往往按最低起卖价打,有些是层次朝向较差的广告户价位,此类房型价格较低,但多数房型定价要远高于起价。再次,客户选购房屋,尤其在选购期房时,应对发展商及承包商的实力多做考察。实力强大的发展商是一种信心的保证,他们资金雄厚、信誉高、经验丰富。购买有实力的发展商开发的房产,客户的风险就小。此外,实力发展商对建筑商的选择也要求较高,故好的建筑公司开发的房产优良率高,客户也能买到放心房。最后,还应留意房产广告上是否注明优惠折扣。一般对于一次性付款,发展商针对不同施工进度,总会有一定的折扣优惠,您也可以根据广告注明的条件,决定采用何种付款方式。对于商品房的购买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且由于商品房的价格非常高,如果购房者在购房时不够谨慎遭遇了购房骗局,或者是购买的房子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将会给购房者造成不小的损失。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您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谨慎,哪一个环节都不能掉以轻心,必要时可委托房产律师陪同看房、选房、购房、验房。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第几条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第几条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但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即可成立。 商品房买...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效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在审理一些关于财产方面的刑事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为了防止罪犯将案件涉及到的赃款藏匿或者转移,都会事先将被告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但是刑诉法并没有赋予法院永久查封的权力,那么,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房子查封有期限,最高...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怎么举证
      不仅是在房屋买卖的时候会产生纠纷,就连进行房屋租赁也是可能会产生纠纷的。而在对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就会需要当事人实际进行举证,那通常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应该怎么举证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提供证据...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
      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租房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承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租房押金,虽然在最后解除租房协议时,需要退还押金,但在一些情况下房东却是可以扣除押金的。那实践中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扣除押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房东能...


·一、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屋买卖纠纷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


·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家对于房子户型、位置、价格等个方面都满意,就会与卖家达成共识,这个时候买家一般会预先付给卖家定金或者订金,那么,二手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前者属于不退款协议,后者属于带条件的协...


·房屋继承无异议诉讼书应该怎么写
      房屋继承无异议诉讼书应该怎么写 一、房屋继承无异议诉讼书应该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住某地某号。身份证号:某某某。 被告某某(如上概况)。 被告某某(如上概况)。 请求事项:判决确认原、被告父亲的遗产位于某地的房屋一套由原告继承,责令被...


·购房合同定违约金太低合法吗?
      购房合同定违约金太低合法吗?合法的,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