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关于抑郁症想必您应该在生活当中都不陌生,因为抑郁症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特殊的,有非常多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就看不出来,甚至很多外人看来,当事人的生活处境都是非常优越的,根本就和抑郁症沾不上边。但其实结果很多情况下都令您非常的震惊。下面我们为您了解的内容就是,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二、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我国的司法鉴定中心自然有一套鉴定的标准,抑郁症的司法鉴定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围之内。其表现主要是心境低落,情绪消沉,某些情况严重的抑郁症甚至会产生悲观厌世的这种情况,因为抑郁症企图自杀的也不在少数。不过抑郁症本人或者其家属不能判断,需要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依据。


·上诉后出示谅解书能少判吗
      有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则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而如果是在二审中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二审法院可以据此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较一审所判的...


·组织领导传销自首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履行期限。判决生效后
      看具体情况定。要看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履行期限。判决生效后,对方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的,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


·批捕到审判一般需要多久?
      一、批捕到审判一般需要多久?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还需要延长时效。涉嫌刑事犯罪,要按照刑事诉讼的程序追究刑事责任。从刑事拘留到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


·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判多少年?
      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判多少年?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属于犯罪中的从犯,量刑起点是五年。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三人...


·寻衅滋事从犯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比如无故殴打他人,在一些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强行索要或任意地损坏公私财物、无故谩骂、威胁、拦截他人等等达到犯罪的程度,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2、很多时候寻衅滋事行为不是单一的个体,而是结伙犯罪。这就出现了寻衅滋事犯罪的主...


·个体营业执照偷税漏税应该怎样判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
      个体营业执照偷税漏税应该怎样判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


·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
      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 一、验资后又转出被判属抽逃出资吗 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认定为——抽逃出资。 2014年新修订的即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却将“出资款...


·信用卡诈骗10万判几年?
      信用卡诈骗是指通过网络、电话等手段,非法骗取信用卡钱财占为己有,且数额比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信用卡诈骗10万判几年呢?根据刑法规定,信用卡诈骗,数额比较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比较巨大是指金额在5万元以上。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


·劫持他人可以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这要根据劫持他人的目的和具体案情才能确定涉嫌的罪名,根据罪名才能确定相应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