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可以协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起诉来进行救济处理,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合同当事人除了在另一方有根本违反合同之时可以解除合同外,在另一方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时,可以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二、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时的救济方法。1、卖方不交货。交货是买卖合同关系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卖方未按约交货则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采取实行履行救济方法,即买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同时买方也可采取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赠偿的救济方法。2、卖方迟延交货。迟延交货不同于不交货,迟延交货并不一定构成根本违约,只有迟延交货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买方方可撤销合同,当然,不论买方是否主张撤销合同,都不妨碍买方就迟延交付向卖方请求损害赔偿。3、货不相符。卖方交付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或包装等方面与双方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则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主张:①要求交付替代物;②要求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③在宽限期内履行;④要求减低价格;⑤撤销合同(解除合同);⑥请求损害赔偿。三、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义务时的救济方法。1、买方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支付货款是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的一项基本义务,买方未按约支付货款,则卖方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支付价金,或者请求赔偿和解除合同,也可以行使留置权或停运权,把货物留下来作为支付价金的担保,直至买方支付全部价金为止。2、买方不按合同约定受领货物。此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规定一段额外合理时间让买方受领货物,也可以采取解除合同和请求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还可以提起支付价金之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处理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 那么必须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进行救济处理,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违法情况来处理。



·办理买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这个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各种网购五花八门,就连买房子也乘上了互联网这班飞速列车,互联网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是互联网时代各种风险也不期而至,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办理买房网签注意事项有哪些,帮助您更好地规避风险。 一、买房网签的流程 1、达成购买意向之后,开发...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第一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第一步,是写起诉状。其实这一步的准备工作挺多的。在这步里头,你得知道一点,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所以你要告状,你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合格的原告在我们这种房屋租...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


·一、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
      房产合同丢失需要如何补救 (一)购房合同有几本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救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


·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一、最新房屋买卖税费有哪些? 1、契税 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2、印花税 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要贴在房屋买卖契约正本上,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 ...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 实际中问题较多.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2、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


·在还贷款的期房能退吗?
      在还贷款的期房能退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
      房产纠纷诉讼费怎么算?房产纠纷诉讼费,可以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交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至20万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至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至100万元...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
      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 在哪进行房屋鉴定一、房屋鉴定找哪个部门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