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短期时间内换不上贷款或借款,会选择用房产证抵押到银行贷款或直接抵押给借款人。但这种情况有一个特殊部分,就是农村的房屋,特别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么农村房屋的买卖或转让都有哪些条件?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我们为您一一道来。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一、农村房屋转让条件  1.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并且该受让房屋符合当地的标准;  4.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过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二、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  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城镇居民:根据《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综上所述,由于农村的房产一般只有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而无房产证,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做抵押使用。所以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的答案是否定的,但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倘若协商未果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房屋转移占有的认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一直以来,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和热门
      一直以来,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如何界定是人民关注的焦点和热门话题,因为这是切实关注到人民切身利益问题。但大部分人对于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应该归谁所有,以及到底什么是集体产权房都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这就导致了出现了很多民事纠纷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分析一下。 一、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
      一、关于房屋质量的投诉信要如何写? 尊敬有关领导: 我们是的___的业主,我们于_年_月_日购买了该楼盘的预售房屋,但于接房时发现以下几个严重问题: (反映问题,例如,当时反映到开发商处,他们说没有质量问题,我们这些业主担心房屋质量危及生命安全,我们多次寻找开发商及当地质监...


·看具体情况。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要分三种情形:
      看具体情况。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要分三种情形: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卖房者应对前一个房屋...


·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相互所有的房屋进行调换,而此时调换的就不仅仅是房屋的使用权了,所有权也是会被调换的。而对于房屋产权调换,也是有具体标准的,那到底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房产评估公司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选择? 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以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机构收到信息后,根据自身评估资质所能承担的业务...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应该怎样购买二手房 1、查册。 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 2、签约。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 3、晒图、递件。 晒图资料:需提供房地产证原件。 递件资料:房产证(共有证)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买...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


·租办公用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办公用房注意事项有哪些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
      一、借钱写的房屋买卖协议咋执行?房屋买卖协议的执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决定按照协议当中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先去法院进行起诉,起诉得到的判决书对方还是不执行,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强制执行,二、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商品房过户的程序(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
      住房问题一直是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而买卖房屋则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房产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住房买房需求的不断加大,国家结合社会财富分配情况不断调整房产个税政策,那么,房产个税新政策是什么?我们给您提供如下参考:房产个税新政策是什么对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