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沥青砼购销合同范文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沥青砼购销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在销售商品还是采购商品的时候,都需要一个购销合同,而购销合同大部分都见过,也能够懵懂的知道有哪些内容,但是,当如果需要自己来写购下合同的时候,却无从下手,今天,我们就以沥青砼购销合同为您说一下该怎么写购销合同。

一、什么是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

二、沥青砼购销合同范文

沥青砼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 就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混合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拌和好的混合料价格(该价格固定不变、包含加工费、柴油、 燃料费、运杂费、材料款、税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沥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沥青混合料中面层 AC-20到场价: 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 AC-13 到场价:

2、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级配要求以业主要求的配合比为准,其他技术指标满足相应规 范要求,具体用料数量以实际施工及业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数量为准。

3、日供成品料数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现场后,经业主检验合格后确认,如有异议,应在甲方检验后立即提出。

(二)、质量要求

1、沥青混合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业主与项目部的级配要求。

2、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花白料。

3、沥青混凝土面层粗集料规格与质量技术要求: 沥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岩碎石、 玄武岩必须符合业主的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及项目部的质量 和级配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所供石料应石质坚硬,洁净,无杂质,不含风化、近似于 立方体颗粒,具备一定的规格与级配。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方式供料(每车载重大于 20 吨) 。

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自拌和站运料至甲方施工现场,并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四)、计量 沥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数量和拌和站的电脑记录为准, 如双方对数量有异议, 可到第三 方磅秤进行公正。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计重误差大的乙方承担。

(五)、结算与付款 结算日期:乙方凭甲方签认过的有效过磅单结算联(过磅单必须按日并分规格整理)与甲方 委托人员核对后,办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结算。 付款日期:业主相应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

(六)、工期要求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在生产期间,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产期内, 甲方应以电话方式(不排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组织生产供料。

2、乙方应帮助甲方组织车辆运输的有关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对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4、沥青混合料供应期间,由于供料进度、标的物质量、不按极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 乙方发出书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保质保量的供应甲方,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1、乙方供应沥青混合料达不到质量规范要求。

2、不按甲方约定数量供应(如沥青混合料供应过多等) ,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务结束。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 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沥青砼购销合同的范文,其实,不管是什么购销合同,只要是关于够小的合同,内容和格式都是差不多的,只是不同的商品有不同商品的质量要求,但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时候,购销合同是一个良好的法律依据。


·家装合同违约金最低是多少?
      家装合同违约金最低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监理合同管理任务与方法有哪些? 一、监理合同的基本定义 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全称叫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也简称为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单位称委托人、监理单位称受托人。 2、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分两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除承运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以外,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1、承运人对旅客自带行李...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


·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规定是提出诉讼或者是同意履行义务,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期间的延长与中止、中断不同,它只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完成的情形,而且发生时效延长的特殊...


·买卖合同纠纷案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在销售合同纠纷中,当事人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销售合同的书面证明。1.书面销售合同本身就是销售合同争议的核心证据。它记载了买卖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判断买卖合同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的合同依据。如果没有书面合同...


·亏损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亏损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在生活和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亏损的现象,如果我们签订的合同不能和我们的预期一样,不能再继续带给我们收益的话我们就可以把这样的合同成为亏损合同,那么亏损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应该如何来对待这个已经发生亏损的合同呐,下面就请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


·哪些人属于合同生效的条件
      哪些人属于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客运合同怎么写,客运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一方需要使用另一方的车辆进行载人的情况下,都是要签订客运合同的,而客运合同之所以经常发生纠纷,就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的不规范条款导致的。因此,我们下文整理了一篇客运合同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客运合同范本 ...


·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一、合同中止诉讼时效可以吗? 是可以的;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第一 不可抗力; 第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