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为劳动者经试用不合格,或者劳动者违纪、违法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当出现此类许可性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对方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也称即时辞退。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即时辞退:(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以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单位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可以无过失辞退劳动者的情形里面,尤其要注意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况。这里明确了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劳动者仅仅是还在羁押阶段,尚未被判刑处罚或者是受到了行政处罚的,那用人单位不能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将劳动者辞退,因为这些情况下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对工伤认定书表示不服怎么办?
      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即为工伤,员工工伤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部门进行理赔的。工伤理赔需要有工伤认定书,它可以由用人单位或员工自己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那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对工伤认定书表示不服怎么办?我们在以下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书一共几份? ...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我们的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但是用人单位不续签的情况,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下应该要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拿到自己该有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如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用...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是怎样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的过程 1、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最新毕业生入职劳动合同范本
      随着我国大学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多,毕业生找工作的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毕业生大多是第一次进入社会找工作,难免在遇到就业陷阱时没有任何防备。因此,多数学校为毕业生准备了就业三方协议来降低就业风险。但对于没有就业三方协议的毕业生来说,拟定一份正规的劳动合同就显得十分必...


·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要注意哪些细节?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说到这个同工同酬,相信很多劳动者并不是太清楚。那么法律规定的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同工同酬什么时候执行 《劳动合同法》中就同工同酬作出了规定。 《劳动...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投标时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做完工伤伤残鉴定要多长时间能出来结果
      自己申请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
      公司无故忽然辞退员工怎么算工资?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很多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就会依法维权,那手指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离婚孩子抚养女方无工作可以争取么?
      离婚孩子抚养女方无工作可以争取么?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在孩子抚养权上面非常容易发生纠纷,毕竟谁都想亲自抚养孩子。在孩子抚养权分配上面,相关法律有明确指导办法,总体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离婚孩子抚养女方无工作可以争取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