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限要如何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至尸体火化之日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会被开除么?
      通常情况下,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需要提供健康证明,单位对员工的健康状况有知情权。有时候,一些新员工担心不会被单位录用,而隐瞒病史。之后单位通过年度体检,发现员工的身体状况存在一些问题。那么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会被开除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分析。 一、员工入职前隐瞒病史会被开...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内容是什么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内容是什么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内容不仅包括关怀失独老人和离退休人员,还包括与失业人员相关的一系列宣传工作和统计工作,更应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统计和管理,以保证其社会保险的连续性,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八点。(一)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家庭,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


·公司可以就地解散员工吗
      可以,但要给员工相关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年补偿一个月职工个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分项工程一般指的是部分的工程,所以对主要工程是影响非常大的,所以当中的质量验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因为一旦出错后果不堪设想,那么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下面有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想的内容,希望您能够满意。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


·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劳动法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违...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一、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自然或者人为方面因素,会导致工程出现延误,从而引发工程索赔。双方就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等事项进行明确后,会签署一份工程索赔合同。那么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签...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工留薪补助。这其实与误工费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了。那么您知道工伤赔偿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工伤赔偿标准死亡
      工伤赔偿标准死亡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根据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增长7.8%...


·工伤认定的管辖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拖欠员工工资不同于克扣员工工资,单位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明显是违法劳动法的行为,但是,如果只是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若不合法,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损害的自然是员工的合法权益,那么,若是遇到单位拖欠工资员工怎么维权才有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合法吗 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