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不能辞退女工的情形有哪些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 29 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 26 、 27 条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 27 条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我国《劳动合同法》中,仅仅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一些特殊情况,不能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对应的员工。但如果员工具有本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那其实还是可以依法将员工辞退。但要注意,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员工,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撤销工伤认定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工伤认定是有一定期限规定的,也就是说进行申请之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的劳动者想要知道是否可以撤销工伤的认定以及撤销工伤认定期限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撤...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 怀孕被辞退的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


·被发现出国劳务诈骗判刑多长时间?
      被发现出国劳务诈骗判刑多长时间?被发现出国劳务诈骗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罪逮捕到判刑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


·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是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施工质量安全而推行的一项制度,在我国现代建筑工程被中广泛运用。然而中国地大物博,区域差别性很大,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相应的制度。下面我们就举例说明大连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大连工程...


·随便签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当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一般情况下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权利和义务受合同本身以及《劳动法》、《民法典》的保护。那么随便签的劳动合同生效吗?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


·疫情期间临时工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临时工有工资吗?显然是有工资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上下班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
      上下班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上下班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
      劳动关系是非常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正常的劳动关系之间是有合同约束的,但是现在也存在很多非正常的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是对双方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这时就造成劳动关系不确定的后果,那么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下面我们就为您分析...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


·厦门市工资支付条例
      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要给付劳动者工资,这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水平的不同,不同的地方规定可能也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厦门市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一、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75乘21=2413.79元;3、法律依据《关于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