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现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确认属于工伤范围的,此时还不够因为没有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的依据,因而还需要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了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计算赔偿。那此时出现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呢?这难倒了很多人,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出现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二、工伤鉴定应如何申请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受工伤认定申请时,若申请人提供材料部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当受理。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那个调查核实。4、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5、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需要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话,那之前需要先搞清楚究竟应该向哪里的哪个机构提出申请,毕竟不是任何一个机构作出的工伤鉴定结论都是会被认可的。当然,当事人此时也应该了解清楚工伤鉴定是如何申请的,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工伤鉴定,之后计算相应的赔偿数额。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一、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 1、规避风险,减少纠纷 企业依法参保,规范用工守法经营,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违法风险。 2、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保后,职工在疾病、工伤、失业、生育、退休等情况下,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


·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
      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每天都会有新的企业成立,也会有旧的企业倒闭。作为打工一族,我们自然关心:一旦自己所在企业倒闭,有没有赔偿的问题。法制社会下,劳动法就是我们的保护伞。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倒闭员工如何赔偿的相关资料。 一、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依据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大部分的人都需要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依据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判定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在劳动...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
      员工不符合辞退条件有哪些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


·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
      不定时工作制劳动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


·隔离治疗期间有工资吗?
      隔离治疗期间有工资吗?根据国家防疫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如果员工因疫情未能复工,比如地区交通限制等,建议企业按员...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一、申请工伤评残一定要工伤认定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申请评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 二、相关知识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
      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 一个大的项目工程可获取的利润肯定比较可观,但是需要付出的力度相对也会更大,关于外墙涂料工程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条例?其时间地点名称等会有相应要求,一些相关制度也是要严格遵守的,需要具备的工具一个都不能落,还有需要拥有什么经验等,本篇文章将为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