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照顾女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为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照顾女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还特别规定了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体现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也是妇女实现离婚自由的经济基础。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能力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照顾女方,可使妇女不因考虑经济问题而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1、在多数的家庭中,女方对家庭付出较多,符合 “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婚姻家庭特点,在财产获取、生活能力上总体较弱,当婚姻关系结束时,法律也给予了适当财产照顾,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2、众周所知,父母离婚肯定会给未成年子女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能使子女将来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必要的财产支持是少不了的,因此在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进行分割,这是《民法典》中确定的重要原则,也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当然,在具体案件中是否采用这个原则,也要因案情而定,例如女方的获得财产能力优于男方,这种情况下照顾女方的具体情形就不存在,所以女方也不存在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的可能性。首先我国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针对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的,在进行离婚的时候,首先要保证好女方和双方之间子女的基本生活水平所以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会考虑到女方多一些,但是如果再进行诉讼的时候,说明女方的经济条件比男方要好一些的话,那么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可以进行不考虑照顾女方原则。



·离婚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来说
      离婚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双方来说,或许是解脱,但对于幼小的孩子,带来的却是巨大的心理伤害,在孩子还未成年,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离婚不出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如果夫妻双方在孩子的抚养上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须到哪里办
      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须到哪里办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


·直接抚养和间接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直接抚养和间接抚养的区别是什么?离婚造成的影响不仅仅是夫妻双方,可能影响的是两个家庭的和谐,影响最为严重的就是拥有的孩子,对于孩子来说拥有一个和谐的家庭是至关重要的,离婚必然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成为离婚的焦点,那直接抚养和间接抚养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犯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2023
      一、犯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不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


·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
      世间的案件种类有许多,有的是民事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依照起诉人不同来区分,有以个人、法人为主体进行起诉的,也有一些案件以国家为主体,发起诉讼,即是我们一般所说的国家公诉案件。您一听这个名头,觉得这类案件一定事关重大,却又不知道国家公诉案件有哪些。下面,网的编辑就来为您讲解一二。...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净身出户,自愿的情形下是可以将所有财产给一方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恶意串通,为了躲避夫妻共同债务,自导自演的“净身出户”。这实际上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还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对夫妻共...


·离婚后安置补偿费如何计算
      房屋涉及到拆迁自然也会涉及到补偿,国家在征用我们的土地之后也会给与一定金额的补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这种补偿关系都是存在的。那么离婚后安置补偿费如何计算?补偿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离婚后安置补偿费如何计算? 人民法院判决房产归一方,尚未偿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