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

一、涉及抚养权的离婚协议规定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 登记结婚, _____离婚;

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____ ;

现因现实生活情况变化,甲乙双方就子女抚养相关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子女抚养权

第二条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期限:____________

3、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未成年子女大病、大额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

5、子女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要费用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关于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二)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三)从第__ 年起,月租金(金)额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 元。

第三条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关于增加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探望权

1、未成年子女由_____ 抚养后, 享有探望权,对方应当予以协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______________

探望时间安排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关爱子女,精心照顾子女生活起居;

(2) 确保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和其他教育;

(3)维护子女的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

2、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约定探望子女;

(2) 有权知悉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

(3)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照顾子女的,另一方应尽其所能协助其照顾子女。

3、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约定:

二、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孩子问题是困扰着大多数家长的问题,可能在一些具体的情形之下,孩子的抚养的教育都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支持的,比如说离婚之后那么这些费用的话,还是需要双方夫妻来共同的进行承担。


·一、结婚两年准备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结婚两年准备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第一、男女平等原则。在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的情况较多。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


·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吗?
      刘欢问题是很多人要去关注的问题,因为在法治社会中很多家庭,如果出现了矛盾都会选择离解决问题,而在离婚的过程中受打击最大的莫过于对孩子打击,因此涉及孩子的纠纷问题需要解决妥善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后变更小孩抚养权吗?...


·婚姻法近亲不能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近亲不能结婚的范围是怎样的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


·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


·一、夫妻财产约定税收需要缴纳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税收需要缴纳吗?夫妻财产约定,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夫妻财产约定和分隔不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根据夫妻约定财产的属性,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根据我国修改后的民法典,夫妻除有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外,还有约定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


·男方出轨离婚证据材料都?
      男方出轨离婚证据材料都有哪些 一、男方出轨离婚证据材料有哪些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 如果法庭接受此类证据,则应建立完整的证据链,以相互证实。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的过程中,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法院在起诉离婚时...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打架动手的离婚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打架动手的离婚吗? 夫妻打架,是否该离婚,区别对待。如果造成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可以考虑离婚。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二、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


·夫妻离婚的,怎样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离婚诉讼中,涉及到诸多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也是比较难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夫妻离婚后,子女与一方一起生活的,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怎样可以不给抚养费?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