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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给孩子多少钱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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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提到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大多数人的理解就是男方应该支付给女方的。但是在生活当中,每一对夫妻所面临的实际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那么按理来说,其实女方应该支付给孩子一定的抚养费用。所以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了女方给孩子多少钱抚养费?
一、离婚了女方给孩子多少钱抚养费?
女方每月应该支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为:按照女方月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计算和给付。 打个比方,如果女方每月收入是4000元,那么女方每月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标准为800元到1200元之间。 抚养费需要支付到孩子18周岁或者独立生活为止。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规定的抚养费的标准为收入的20~30%。但是有些情况下,其实女方也是可以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减免的,并且如果男方的生活条件本身就比较好的话,有些男方也不一定会强制要求女方给孩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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