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否正常发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否正常发放?疫情期间员工远程办公交通费是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在家进行办公的话,不产生交通费用,肯定不能发放交通费用,疫情期间可以调剂年内休息日,先安排休假,疫情结束后每周可以上六天,工资照发各地政府部门若出台相应政策,则可以按照当地政策执行,比如北京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1号)明确规定,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二、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因此,公务员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单位应当给予补休,不能补休的给予补助。由于员工系在家办公,不会产生交通及在外就餐的费用,因此无需发放餐补和交通费。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广东人社厅的相关规定,餐补和交通费补贴,都属于员工的工资的一部分,原则上仍应向员工正常发放。因此,餐补和交通费补贴是否需要正常发放,需要根据公司发放餐补和交通费补贴的实际情况,为每月固定发放还是根据发生情况报销发放。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有一些员工他们是属于在家里面来进行办公的,比如说进行远程操作,而在现在这样的一种特殊的实际在家办公是非常好的一种选择方式,所以不会产生一些交通费用,也就不会要求用人单位来进行交通费发放。



·交通事故责任人跑了影不影响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最后的诉讼或者协商调解中起着关键的作用。责任的主次影响赔偿数额,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但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跑了。面对这种情形,有人有这样的疑问,交通事故责任人跑了影不影响责任认定?我们通过下面的法律规定告诉您,不影响。 一、交通事故...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资阳醉驾出租车会受到什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


·孕妇出车祸该怎么赔偿?
      孕妇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由肇事车辆的交强险赔付,超出部分的赔偿,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费用,经司法鉴定确定为伤残的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索赔。...


·判定罚金怎么交
      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1.限期...


·非机动车致人重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致人重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


·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除了可以诉讼外,当事人还可以进行协商、调解以及仲裁。对于其中协商处理交通事故,需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么通常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者的不小心或违章行为造成的。现实中,我们了解清楚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其实对事故的预防是有所帮助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1、心理因素:司机本身的思想情绪处于苦恼、忧虑、愤怒、激...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
      交通事故级别根据是造成的损害进行划分,这其中就包括了轻微交通事故。遇到这类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是需要作出处理,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那么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呢?详细内容和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知道如下技巧,我们可以这样处理。 一、一方全责的...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员受伤的话,那么此时最重要的不是对事故进行处理,而是要先对受伤的人进行救治。经过一段时间的医治出院后,则还会涉及到后续治疗的问题,因此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对后续治疗费的赔偿。那您知道这个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包括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房产市场的扩大,二手房交易市场也随之兴起,广大居民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不免被各种错误的信息误导。在进行个人二手房交易时,需要一个规范的合同范本,交易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可以参照合同范本进行,防止权益损失。那么,个人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呢?下面我们带您看看。...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一年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一年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年后死亡要进行鉴定,看其死亡与交通事故是否有直接关联,如果有关联,可以认为是交通事故死亡。如果与交通事故无直接关联,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死亡,那就不算交通事故死亡。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量刑情况如下: 违反交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