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个体工商户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怎么算?个体经营户在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按下列方法计算:个体经营户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当地相同行业平均工资计算。《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扩展资料: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综上所述,个体工商户在平时的经营中都是不固定地每个月收入一定数额的钱财的,所以这些公民在遭遇了事故之后向对方索要的误工费在计算中可能就会出现很大的歧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是受到经济伤害的公民能够拿出证据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误工赔偿。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话,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承担的就不仅仅是民事赔偿责任了,还包括刑事方面的责任。而作为受害人在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也是可以提起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的,那具体来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孕妇受惊吓后可以赔偿吗?如果是因孕妇受到了惊吓后没有造成实际伤害的,是无法得到对方赔偿的。 在交通事故中凡是因为受到了伤害的结果发生后,确实是应该由责任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但是,这需要由受害者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和原始单据作为证据。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一般的人身伤害事件的惩罚力度是否存在区别,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下列内容解答您的疑惑。 一、醉驾伤人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具体的民事赔偿方面的话,包括对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和具体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做了许多新规定,对公安机关以及 当事人依法处...


·交通事故的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


·无证驾驶罚款五年没交会怎么样?
      无证驾驶罚款五年没交会怎么样?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到期拒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


·车位
      车位 现在车房是标配,有了房子没有地方停车也是很头疼的一件事。在买房时,要问问房东有没有车位,如果有车位,还要弄清楚车位的产权。 车位产权一般有两种情况: 1、车位产权不归个人: (1)敞开式的地上车位: 主要通过划线确定每个车位的具体位置,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


·承租方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承租方要交土地使用税吗?由出租方缴纳。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出租土地的,应由出租方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报案。如果是轻微事故,事故双方也愿意协商处理,投保人可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双方协商处理。这种情况下,车主千万要留下对方的车牌号码和联系方式,以防万一。 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人员伤亡,或者事故双...


·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多少年?
      交通肇事逃逸被判刑多少年?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