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合同包括:

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2、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合伙合同。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的起草

1、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

2、 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达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3、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4.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5、涉及合同标的金额必须同时标示人民币大写数字。

6、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三、所有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和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

3、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4、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5、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6、争议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变更或解除条件。

7、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8、生效时间和条件。

9、约定的联系方式。

10、签约双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1、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

1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或增项、补充合同的文本、电传、图表等是

合同组成部分。

四、合同的审查

1、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及资信的审查,由负责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进行了解和审查。包括: 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对方主体的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6、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与

其签订合同时,必须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7、业务合同的审查,由负责市场部的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涉及工程技术的,由负责工程部的副总经理与行政部经理共同审核。审查内容包括:

(1) 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

(2) 市场需求情况属实,预测可靠、合理,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

(3) 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技术设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

科学、真实、可行。

(4)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具有可操作性。

(5) 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

(6) 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政策及计划,无规避法律行为,无显失公平内容。

(7) 条款齐备、完整。

(8) 文字明确、逻辑清楚,无语病,不使用模糊、易产生歧义的词句。

五、合同签订形式

1、除即时清算结清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2、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3、所有合同必须由公司指定的相应权限的人员或公司单项授权的代理人

代表公司签订。

六、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七、合同的保管

1、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统一立档保管。

2、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作合同,合同当事人签订后,交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统一立档保管。

3、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由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并负责保管。

八、合同的借阅

1、合同当事人或与履行合同相关的公司人员,需借阅合同者,在具行政部统一分类登记编号,行政部登记后,交财务部会计统一保管后方可借阅。

2、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资料,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公司合同包括的内容、合同的起草、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审查等相关内容进行规定,对于装饰公司而言,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能有效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
      公司注册股权分配应该怎么确定?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直接计算得出的,认缴的金额和注册资本额一旦确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确定了。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


·股东名册要记载什么事项
      股东名册要记载什么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在制作股东名册时,要求记载事项必须准确。真实,不得有虚假记载。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主要是什么?
       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主要是什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
      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般来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周转的情况,故而是需要采取一些办法进行融资的。企业法人从事增资、减资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种类型的企业进行增资都有自己的特点,与大企业相比较小企业融资有哪些特点? 一、与大企业相比,...


·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一、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一、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国有企业依法裁员的通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


·太原市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太原市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一、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1、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转让流程是什么
      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转让流程是什么一般我们了解的股权转让内容都是属于私人企业的股权转让内容,其实在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到的还有就是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投资管理的内容,对此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明确的理解,对于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程序没有明确的认知,那具体来说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转让程序是什么...


·公司股份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公司股份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公司股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股票是股份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资产百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书面凭证,它与国库券、公债券、企业债券、支票等都是几种常见的有价证券,属于金融资产的范围,可以由公民个人持度有。有价证券是可以作为...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公司裁员代通知金和赔偿金的区别在哪? 两者适用条件不同代通知金支付的条件有三个,分别为不胜任工作解除、医疗期满解除、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只有在这三种情形下的解除,才有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很多,上述三种情形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协商解除、法定裁员、员工被迫解...


·私募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吗
      私募基金是有限合伙企业吗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私募基金的分类? 根据投资标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几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