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 一、企业债务融资有什么风险
(一)公司的债务融资会降低公司投资能力,控制其无限的投资冲动,保护投资者利益。
当公司有较多经营盈余时,股东一般希望能将盈余资金以股息的形式返还,而经理人一般愿意用来投资。即便在投资机会较少时,经理人也希望去兼并和收购扩张,以增加自己的控制权。但从股东的角度看,这种支出是低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债务负担,债务支出减少了公司的现金流量,从而降低了经理人从事无效投资的选择空间。
(二)债务约束加重了公司破产的可能。
在有些情况下,让公司破产可能更有利于投资者的利益。但经营者一般不愿意让公司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硬的债务约束,债权人就可以依照破产法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三)债务融资限制公司在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与公司的行业特征有关。
一般说来,处于新兴产业的公司的债务比已经处于成熟行业中的公司低,因为成熟行业的投资机会相对较少,这些公司在长期经营中又积累了较多的盈余资金,负债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比较弱。而对那些处于新兴行业中的公司来说,其价值主要在于未来的增长机会,近期内可能没有足够的当期收益来还本付息,在限制公司无效投资方面的作用较强。
(四)债权人很容易观察到公司过去偿还贷款的记录。
公司偿还贷款的记录越好,公司进一步获得贷款的成本就越低。这就鼓励了公司良好经营和保持较好的还款记录。
总之,债务会迫使经理将企业现金的收入及时分配给投资者而不是自己挥霍;债务还会迫使经理们出售不良资产及限制经理进行无效但能增加其权力的投资;当债务人无力偿债或企业需要融资以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会根据债务合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从而有助于提示企业的信息并更好地约束和监督经理。
二、企业债务融资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债务融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在融资过程中所遇到的风 险,以及企业在日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偿付风险。债务融资风险产生于企业债务融资行为, 其成因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者对债务融资风险认识不充分。
债务融资风险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融资过程中所造成的风险;二是日后的偿付风险。
从目前来看,企业管理层十分注重融资过程中所造成的风险,关注能否筹集到资金、筹集到多少资金、筹集资金的条件是什么,但对于筹集到的债务资金如何利用、日后如何偿还、怎样偿还缺乏较为详细和成熟的考虑。投资项目一开始和中途变更的情况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经常出现,投资决策失误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二)银行对企业的债务监督不充分。
我国企业的高负债已是不争的事实,但这种高负债并没有发挥债权的治理作用,它不但没有能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行为,反而扭曲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我国对银企关系的制度设计以防范金融风险为主,由此导致了认识的偏差,认为银行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只能以外部监督为主,银行参与公司内部会引起更大的金融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仅仅是一种消极的心态参与公司治理。所以说我国银行债务对企业的约束是软性的。
(三)市场利率和汇率的变动。
企业在筹措资金时,可能面临利率或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利率和汇率水平的高低直接 决定企业资金成本的大小。近几年,由于国家实行“双紧”政策,即紧缩的财政政策和货币 政策时,货币的供给量萎缩,贷款的利息率不断提高,这也使得企业所负担的经营成本提高。同样,国际货币市场汇率的变动也给企业带来了外币的收付风险。
(四)企业投资决策失误。
投资项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决策失误项目失败或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很快建成并 形成生产能力,无法尽快地收回资金来偿还本息,就会使企业承受巨大的财务危机。但是,由于决策失误而导致财务危机的案例却经常发生。
企业债务融资是有风险的,风险严重时,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在这些风险中,有的风险来自于企业自身投资决策失误造成,提醒企业给予重视。如果管理者对债务融资风险认识不充分,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行处理。


·欠条和借条他们的区别是什么
      欠条和借条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
      离婚协议只写了债权没写债务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未对债务的偿还进行约定怎么办? 如果在双方离婚时,未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债务的情况,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


·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超生的现象非常严重,给本来就贫困的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达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对超生问题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那么农村超生罚款标准是多少?为您解答。 一、超生罚款标准 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国家有规定的计算公式。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
      发行公司债券是可转债吗?在债券市场上,可转换债券很受投资者的青睐,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持有者即可以享受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也可以选择将债券按照约定的优惠条件转换成公司的股票得到公司的股票分红等。那么发行公司债券是是可转债吗?为您解答。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


·一、夫妻离婚赔偿能打欠条吗?
      一、夫妻离婚赔偿能打欠条吗?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何差异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有何差异1、性质不同债务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包含两重债务关系,一个是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原生性债务关系;二是第三人(替代履行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次生性债务关系。在这两重债务关系中,第三人与原债权人无任何债务关系,其只对原债务人负有义务。而债务的转移中间依然...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 签订规范合同是对付清欠的有力武器 在当前的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很多出企业为了开拓业务,采取赊销方式,先发货,后收款,这无疑为经销商的风险转嫁提供了机会。另外,很多国内外贸企业也采用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在这两种方式下,银行也只是提供转交单据、代为提示单据...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但是在贷款领域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贷款诈骗会构成犯罪,到底贷...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即使是私人之间进行借款,表现的很随意,但此时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应当实际签订借款合同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最新借款协议范本的内容,帮助你进行详细了解。 最新借款协议范本 贷款方:_____________ ...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有可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有涂改的,能够确定原借条内容的,按原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确定借条内容的或者借条无法识别的,由借条的持有人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的,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如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