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抚养权公证的相关法律及流程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公证非常关心,抚养权公证关系到离婚后孩子的权益问题,更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公告。下面,我们就为您来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及相应流程:
一、抚养权公证的相关法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
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二、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如何公证:
《公证法》明确了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和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抚养权公证的法律知识及办理抚养权公证协议书的具体步骤,夫妻双方应到公证处了解公证的具体要求,不违反法律公德进行公证,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信息,依法公证,办理好流程,务必要确认法人、签名的有效性。


·南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与社会抚养费息息相关。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因此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除了关心计划生育政策以外,您也关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目前国务院也出台了新政策。那么,关于南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业主家被盗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家被盗物业有责任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全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物业公司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在保安措施和防范工作方面不存在疏忽和...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财产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应区分一方的公积金...


·按照法律法规对于离婚案件的规定
      按照法律法规对于离婚案件的规定,对于抚养权进行判决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用。对于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经了解之后法院会执行强制执行。对于异地强制执行也有着一定的期限规定。那么异地强制执行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呢? 异地强制执行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吗,怎么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一、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2种情况可以要求分割财产: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包括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一、对于男人重婚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


·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要返还吗
      如果是按照国家的要求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双方都满足了结婚条件的话,自然会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因此男女结婚没有结婚证的,一般是不符合结婚条件,这样的情况下肯定就是没有结婚证。那此时离婚的话彩礼是否要返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结婚没有结婚证离婚彩礼要返还吗 如果...


·离婚探视可以几天
      离婚探视可以几天 法律上对于离婚探视的天数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离婚双方是可以自行协商,或者法院在审判的时候是有详细说明的。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 ...


·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书不是必需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只是为了消除双方顾虑,明确双方扶养家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意思真实、一致、自愿,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夫妻双方会对婚内财产进行规定,但协议仅限于双方,很难达到第三人,一般而言,公证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那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公证需要到公证机关去办理,婚内财产协议的公证也需要走程序,那如何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一一展开讨论,具体内容请看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