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什么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抚养费的权利.”

所谓抚养,主要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

第一,父母因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予以照顾,以保障子女的生存。

第二,承担对子女的教育义务,是法律规定父母应该承担的义务,也是责任。

《义务教育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该送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

其中具体的抚养费用数额,应该更具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抚养费如何承担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通常,在父母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就是没有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包括自己的收入状况、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等,计算需要给付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因此,在不同家庭中,因为影响抚养费数额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确定的抚养费数额也不一样。


·在我国起诉离婚开庭时间多久
      在我国,离婚是公民的自由。公明可以选择离婚与否,也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离婚、调解离婚,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离婚。当公民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当离婚案件立案之后,公民最关注的问题便是开庭的时间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起诉离婚开庭时间...


·婚前财产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婚前财产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一、婚前财产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婚前财产加女方名字的行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划分? 《中华人民共...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一方死亡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以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具有监护抚养的权利。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


·2023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
      夫妻离婚要分割哪些财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对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管是否离婚都是不能要求分割。因此,离婚财产分割主要就是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


·怀孕时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做?
      从原则上来讲法律不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起诉离婚,但并不是禁止在女方怀孕期间双方离婚,因而此时也是有离婚的可能。既然涉及到离婚就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那怀孕时离婚财产分割该怎么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怀孕期间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女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离婚后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离婚解除了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但此时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应该实际抚养子女的还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由一方实际抚养的时候,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父母离婚后每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父母离婚后每个月的抚养费...


·离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分配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离婚后财产法律规定分配的原则是怎么样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


·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仅仅是出轨,而没有上述的4种法定情形,尽管精神上承...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离婚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婚姻生活中,离婚是所有人最不愿意看到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像我们想的那么美好,现代人的离婚率是很高的。尽管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离婚了,但是,婚姻中,孩子是没有错的,如果双方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在抚养费的问题上,还是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而且,我国对于离婚关于抚养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