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伙同盗墓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伙同盗墓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法律仅规定对于从犯可以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并未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以下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发布的量刑标准,实践中可以参考与借鉴:对于共同犯罪,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确定增减基准刑的幅度。(1)对于共同犯罪中相对作用较小的主犯,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对于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作用相对较小,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参与实施少量或部分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作用相对较大的,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30%;参与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3)对于犯罪集团中的从犯,作用相对小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作用较大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4)同一案件中有数个从犯的,可依其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等次,比照本条规定分别量刑,每等次相差幅度不超过10%;(5)共同犯罪未区分主从犯的,对各被告人可依其作用相对大小,确定不同的等次,比照本条规定分别量刑,每等次相差幅度不超过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盗墓或是其他的犯罪行为。量刑其实都没有有些人想的那么简单的。就算知道是伙同盗墓,但是,在任何的团伙犯罪活动当中,一般不可能所有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标准就都是一样的。但是,参与盗墓,这本身就已经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
      在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应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批,如果企业未得到审批而非法采矿的,会构成非法采矿罪。对于这类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中对它的管辖法院做了相关规定,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没有权限对该案件进行审理。那非法采矿罪管辖法院是哪个?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采矿罪管辖法...


·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被立案追责。具体来讲,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拘禁是公安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采取的措施,他人是不能行使拘禁行为的,如果符合刑法规定条件,就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
      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怎么判刑?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见促销产品的活动,而在我们的身边也经常存在这些传销的活动,但是在相关的法律中像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然后发展人员领取计酬或者返利,那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看一下。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的证据?
      故意杀人罪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常见,但是检察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却是经常接触到此类案件。为了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实际掌握的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为基础,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范,判决案件。 一、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的证据? (1)注意收集杀人现场的物证 有些故意杀人...


·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
      协助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卖淫组织的建立一般首先时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在纠集卖...


·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在共同犯罪当中,根据各个罪犯起的作用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与此同时,我国对共同犯罪也是作出了具体的划分的,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出来的结果就不一样。那究竟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共同...


·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
      个人或单位没有取得集资的相关资质却向他人筹集资金的行为即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行为人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所涉及到的受害者较多,因此给社会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那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集资的罪行怎么认定? ...


·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检察院建议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