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未服刑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实践中这样操作的很少,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另一方往往都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起诉时,应当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监禁超过一年,就应当向被监禁地法院起诉。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监狱,如果服刑人员同意离婚,而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没有异议,法官可以到监狱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这样程序会简便,办理离婚会快些。但如果服刑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可以安排在服刑场所开始审理,然后做出判决。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当人民法院审理夫妻离婚案件的时候,是否准予离婚应当以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作为判决的标准和界限的。法院要从夫妻二人婚姻的基础、夫妻之间的关系现状、两人婚后的感情状况、夫妻两人离婚的原因以及他们是否有和好的可能性等多方面综合分析,以此来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无法补救。在司法实战中,离婚是公民的权利,所以妻子在丈夫坐牢的情况下,是可以合法的提出离婚请求的,但由于丈夫无法出狱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妻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起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相关事项进行代理处理。



·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
      之所以夫妻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还不是因为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甚至还有可能产生了纠纷,这种情况下也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那实践中一方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才好,也就是此时需要准备些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才好 起诉离婚要做...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
      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在我国农村往往都是将儿子看做继承人的,让儿子继承财产,同时赡养老人的义务往往都是归儿子的。但是,法律上其实不是这样规定的,子女都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有读者疑惑嫁人后,女人对母亲有抚养义务吗?答案是肯定的,下面就让我们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向您介绍下赡养父...


·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近年来,婚内出轨已经是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以致离婚的主要原因。当因为一方婚内出轨选择离婚时,就可能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如果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老公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与一方是否出轨没有太大关系,不影...


·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的时候,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做出赔偿,但此时必须要属于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实践中,往往就此产生纠纷,当事人就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么这个时候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赔偿案件的受诉法院如何确定 对于在离婚诉讼时即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诉请的案...


·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就离婚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然后在其中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因为日后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都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的。那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一方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么?
      因为一些植物的不可再生性,我国先后筛选了一些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保证植物的多样性。为此,也建立的包括非法收购国家保护植物罪。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


·离婚判决书如何才会生效?
      离婚判决书如何才会生效? 法院诉讼程序最终确定后,法院调解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在法律上终止了诉讼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得再次起诉。具有支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如果一方不自愿履行有效的调解书,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调解...


·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多久
      法律行为都是有着时间规定的,这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案件中的证据的真实性,在各种案件中对时限的要求尤为严格,主要的就是举证时间的要求,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也不例外。那么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多久呢。 一、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合法吗?
      男方哺乳期提离婚合法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三...


·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
      国家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这也造成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军婚难离。那么军人配偶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呢?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只要现役军人本人不同意的,法院就不能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当事人选择起诉的方式离婚的,配偶想要与军人离婚去哪些法院起诉呢?下文中...


·一、小三怀孕可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怀孕可告重婚罪吗? 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告重婚罪,这就要年实际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从情节是否严重来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