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版行纪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出版行纪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一、出版行纪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行纪事务,其行为直接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其行为后果也由自己承担,

(2)行纪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其购销取得的财产归委托人所有;

(3) 行纪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行纪制度源自罗马法,旧时又有固有行纪与非固有行纪之分;前者指以货物和·有价证券购销事务为标的的行纪,后者指以非购销事务为标的但符合行纪要件的合同关系,包括承揽行纪,运送行纪等。中国古代“邸店”、“牙行”所从事的寄售业务,本质上亦属行纪。

二、行纪人的权利和义务

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4)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留置权,民法典未作规定。因此,它应该算一个新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版行纪合同的签订,其目的在于出版方和发行方获得相关的利益,所以不存在涉及到无偿合同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就有关情况与作者进行协商认定,并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情况。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在合同的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制度具有规范性,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化、合法化,保障好双方的利益。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的相关的知识。 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范本 ...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可以随意解除合同? 1、不可以随意解除;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如何防范合同风险 1、需对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 《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其他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合同法》中的某类具体的合同在签订中应注意...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不管是怎样的担保,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之后,最好是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这样自己的合法利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但是在具体签订抵押合同的时候,也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签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


·无偿产品销售合同具体是什么
      一,无偿产品销售合同具体是什么销售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销售合同需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销售合同的签订程序具体可概括为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合同销售额就是合同上写明的数额,至于实际销售额的,如果有差别的话,就是销购...


·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然后辞职有什么法律规定?
      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员工人在公司继续上班的,公司应按照原有的工资水平向员工支付,如果一个月之后工资还是没有需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双倍的工资,员工如果想要辞职的话应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一、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签合同没按手印受法律保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手印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订或者盖章。然而,在试点实践中,一些在农村地区的当事人或农民工被用来在合同上盖章,而不是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根据《最高人民法...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
      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嘛不可并用,而且违约金就是损失赔偿金,两者虽有区别但都是对守约方进行补偿,其本质是一回事。因此,不得判违约方既承担违约金又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了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对其与违约金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二者都是事先约定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


·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在近几年的媒体报道中,经常会出现无偿保管引发纠纷的相关消息,例如到商场、超市购物,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寄存保管箱内,最后发现物品丢失,将车辆免费停放在餐馆门口、商店停车场,回来时发现车辆被损坏等等,为防止此类纠纷,提前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饮料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饮料购销合同是怎么写的 饮料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所供饮料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


·旅行社没跟游客签旅游合同合法吗
      旅行社没跟游客签旅游合同合法吗? 一、旅行社没跟游客签旅游合同合法吗? 根据最新修正的《旅行社条例》规定,要是旅行社不跟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是不合法的。《旅行社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违法行为,而且旅行社不跟旅客前旅游合同的,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