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求婚姻法律及婚姻情感专家的建议是非常必要的。现实中,陷于离婚困扰者往往会仅寻求婚姻情感的疏导,在婚姻调整效果不佳,或必须面临离婚时,又要另行寻求法律方面的帮助,在时间上会错过很多良机。3、搜集过错及财产证据。对财产分割心里没底时,应在律师的指导下搜集对方过错及财产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起诉前再尝试调解。离婚是发生在两个非常亲密的当事人之间,若能友好解决,不但利于将矛盾降低在最小的范围之内,亦使得后期的财产分割能顺利进行。二、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1、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填写离婚协议书应准备的填写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这样能在法律的角度上弄清楚离婚双方的基础信息,确保双方当事人填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唯一的。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应作出简要表述。对离婚原因应作出相关的描述,如果是因为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或者(或妻)一方因婚外情等原因也可以进行描述,因为这关系着可能存在无过错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其他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时,以另一方存在婚外情导致离婚存在过错为由,在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主张分得该财产大部分或全部。3、填写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而离婚协议书主要的内容包括共同财产分割、个人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权等,这几项都是离婚协议书上的关键内容,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等应作出相关的约定。而这些都是离婚协议书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三、离婚时女方应注意:1、离婚是一件伤心的事情,而并不能因为离婚了让自己颓废下去,女人离婚心里要承受的压力要比男方多,而且离婚后的女人心里一定会有太多委屈,而这时女人也不能过于颓废,可以给自己一段时间的恢复期,过了这段时间就应该重新振作,过好自己的生活。2、女方离婚了,也要更加的更加的自尊自爱,因为独身了更可以获得有滋有味,反之一些离婚了就觉得可以破罐子破摔的女人是不被尊重的,离婚了也要好好爱自己,更加的矜持,有尊严的活下去,活的比以前更加精彩。离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除非是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不然走诉讼离婚,必然就是复杂的。而在整个离婚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很多,也无法一一介绍完。尤其是夫妻在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如果可以协议离婚,建议就不要向法院起诉,费时费力不说,还会让两人之间的矛盾激化。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会算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会算自动离婚? 不管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法律中没有自动离婚的,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分居时间超过两年,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会给予离婚,具体规定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离婚诉讼没有男方身份证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没有男方身份证该怎么办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你们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


·没有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
      一、没有户口本可以领结婚证吗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


·在我国民事案件开庭前家属做什么准备呢?
      在我国民事案件开庭前家属做什么准备呢? 一、在我国民事案件开庭前家属做什么准备呢? 1、受害人应当做的准备工作: (1)一定要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一定要有律师,找个懂法律的朋友做代理人也可以。 (2)律师的费用标准各个省的行业标准不一,一般也是几千块钱。 (3)开庭前...


·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在我国,我国的基本国策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抑制人口的快速增长,但是近一两年我国又实行了二孩政策,并且鼓励生二胎,但是这并不代表计划生育政策就不存在了,两个政策不矛盾,超生还是会受罚,超生了就要支付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在江西,江西赣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


·中国公民的涉外结婚纠纷
      中国公民的涉外结婚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确定婚姻关系,那中国公民如何解决涉外婚姻纠纷呢?下文中我们为您列举了一些处理涉外结婚纠纷的方法以及法院的管辖,供各位读者参考。 一、如何处理国外中国公民的离婚纠纷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
      离婚财产分割的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解决
       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但没有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但是生育了小孩,最后同居关系破裂了,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了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一、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先说法院是怎么受理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的...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怎么写
      男女在缔结婚姻关系后,可以协商约定彼此的财产。有的人可能觉得这样会不会损害夫妻之间的感情,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在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避免就财产产生纠纷。那么这个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父母离婚孩子多大判给父亲
      父母离婚孩子多大判给父亲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