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丈夫死亡孩子谁抚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后丈夫死亡孩子谁抚养?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如果男方的抚养条件更好,双方可以协商将孩子交给男方抚养。日后男方遭遇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这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围绕孩子抚养权争夺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离婚后丈夫死亡孩子谁抚养?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做个了解。


一、离婚后丈夫死亡孩子谁抚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按照这个规定,抚养权只是因夫妻双方离婚,才要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父母都是未成年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取得抚养权一方去世,另一法定监护人当然取得抚养权,这是无须变更的,但若孩子的其他亲属如爷爷奶奶想取得抚养权,需起诉,能证明孩子生母(或生父)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院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清楚了离婚后丈夫死亡孩子谁抚养。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如果离婚后男方死亡,则女方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种情况下,抚养权是自动转移的,不用变更。如男方的父母对此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来争取抚养权。


·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证丢失后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


·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怎么处理抚养权
      虽然男女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的是同居关系,而我国对这样的关系也是不提供保护的,但此时如果生育了子女的话,则子女的合法利益还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由于同居关系的不稳定性出现男女生育子女之后分手的情况比较多,那此时没有结婚证抚养权归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能否变更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既要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同时也应该结合被抚养人的成长!抚养费能否变更以及如何变更时,应以离婚协议为基础,重点审查离婚协议签订的背景,被抚养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是否出现必要的变更情形。针对具体案件时,既要结合最高人民法...


·一、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若干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


·离异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近些年来,爱情的保鲜时间越来越短,有些通过寻找新的激情让感情延续,但有些却走向婚姻的尽头,最终离婚,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以及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金额等一系列问题,那么法律规定的离异后小孩抚养费标准到底是多少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


·我国国家赔偿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的,就好比国家赔偿法,自95年出台以后目前为止并没有对其做出一些新的调整,其实在国家赔偿法当中其实有很多细节性的规定都是比较模糊的。在申请国家赔偿的过程本身就非常困难的情景之下,当事人一定要知道,我国国家赔偿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我...


·离婚财产执行费用怎样进行收取的
      离婚财产执行费用怎样进行收取的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做财产分配的时候,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


·民政局可以变更抚养权是否有规定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多数情况下也是在夫妻双方处理离婚事务的时候所涉及到的一个话题,而且又由于夫妻离婚的时候是在我国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这就导致有一些不太理解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人员认为,将来如果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到民政局也可以办理。那么,民政局可以变更抚养权是否有规定?...


·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就算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不能代表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那么具体来说,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立案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个神圣的词,一般提起我们都是充满敬畏的,为了保障人们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最大程度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让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后能够维护自身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一系列规定,那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立案标准又是什么样的呢?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