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保密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业秘密是用人单位的无形资产,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往往有签订保密协议这一项。保密协议应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条款需清晰、明确。那么,劳动合同法保密协议的范文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参考。
劳动合同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男/女,身份证编号:
前言:同工同酬是一个理想的薪资状态,但事实上在企业中技术职能、管理职能、劳动强度及个人能力等不可能完全相同,不可能出现“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这样收入也就有所差别。如果收入公开,职员中很多人习惯以已之长比彼之短,而产生内部隔阂,造成职员间的相互攀比及心理上的不平衡,最终影响了整体职员的工作积极性。鉴于此,公司实行职员间工资保密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公司薪酬体系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甲方的工资薪酬体系设置属于甲方公司的管理信息内容之一,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属于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
二. 双方同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有意无意打听他人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得炫耀或泄露自己的工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等情况;非本人原因知悉他人情况者,应及时向甲方举报;同等甲方也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泄露乙方工资。
三. 乙方承诺,双方自解除劳动合同后半年内,应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乙方仍然不得向甲方公司就职人员及其有关同事、好友坦露自己曾在公司就职的工作待遇情况,违者永不录用。
四. 双方同意,薪资知情人员(总经理、人力资源人员、财务人员)等,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薪资,造成传播、比对等后果者,予以开除处理。
五. 乙方工资组成部分中“职务津贴”由甲方总经理单独发放,乙方必须严格保密并遵守甲方“职务冿贴”的发放形式,不得宣扬透露,也不得打听他人有无“津贴”及“津贴”多少。
六. 双方同意如下违约责任条款,同意责任条款泊法律效力。
1)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一、二、四)条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或承担其它赔偿责任。
2) 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款,甲方按取消津贴处理。
七. 本协议中的任一条款如果无效,不影响其他任何条款的效力。
八.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其内容,经充分协商,并完全了解各条款法律含义。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加手印):
公司代表人:
日期: 201 年 月 日 日期:201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劳动合同法保密协议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我们签订保密协议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密协议中涉及违约责任的条款,避免在离职时出现违约的情况。


·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聚集了大量的企业。员工入职后,首先得同企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然后才能正常的工作。现在劳动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很少有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这时就存在一个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我们为您着重介绍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维权能有所帮助。...


·一、不服劳动仲裁起诉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不服劳动仲裁起诉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1)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诉状”。 (2)诉讼参与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如原告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与原告的...


·单位工资表格式标准的情况下,能存放多少年?
      单位工资表格式标准的情况下,能存放多少年? 劳动者结算工资的时候,通常都会有工资表,工资表对于劳动者是十分重要的。工资表中记载着劳动者工资的详细情况。单位工资表是有存放时间的,那么,在单位工资表格式标准的情况下,能存放多少年呢?接下来我们整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单位工资...


·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什么确定?
      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什么确定?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


·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比较好
      从事高危行业、建筑行业的职工往往很容易受伤,很多受伤了的职工都不知道怎么申请工伤认定,这往往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时间,最终也是给自身造成不利的结果。那么,现实中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比较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间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有哪些?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一个劳动者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一些地方的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并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会导致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者十分不利。那么,劳动者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有哪些。 一...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一、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


·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企业进行裁员的,毕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同时还与企业员工的利益密切相关。尤其是对于那些满足条件需要被裁减的员工来讲,此时如果不幸被裁减的话,那么该如何来维权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一、企业裁员时员工如何维权 最近由于各公司的裁员潮,致使一批批的劳动者...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约定,非常容易出现劳动纠纷。不订立合同是单位疑似逃避责任的表现,要注意补充订立也是有期限的,以下是跟劳动合同有关的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投标,发包方经过综合评比后确定承包方,之后双方就要开始合同协商和签订工作了,那么,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