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相信很多劳动者都听说过,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您都知道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吗?这个双倍工资又该如何来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
情况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情况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工资。
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如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的,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4、如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的,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5、按上述原则确定的双倍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包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建议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绵阳律师。



·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有哪些
      工资与劳务报酬作为劳动者其合法应得的收入,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往往分不清工资和劳务报酬的区别。下面我们为您详细区分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


·一、试用期被辞退违约赔偿一般是多少钱?
      一、试用期被辞退违约赔偿一般是多少钱? 试用期被辞退违约赔一般是五十万元左右,试用期辞退经济补偿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分析,如果试用期辞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2 条规定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试用期辞退劳动者的均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


·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有的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但却依然在用工,自然也会发生工伤情形,那么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到底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这些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很有可能影响工伤赔偿数额的多少,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一一讲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试用期辞退员工有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


·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
      针对不同的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是不同的。而要是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则还需要格外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我国在工作时间上面也是做出了专门规定的。那到底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发放工资时间
      公司辞退员工发放工资时间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
      加班加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情况,即员工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另一种则是在单位的安排下进行加班加点。从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后一种情况下,才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这个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加点的工资是怎...


·领取了生育金要扣工资吗?
      领取了生育金要扣工资吗?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委托加工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违约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合同违约,可能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方式来处理,可是有些特殊情况下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违约,比如因为某些没有办法预知的特殊原因造成的,这种情形比较复杂的合同违约,解决起来的时候就不像您所想的那么简单了...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单位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并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1. 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


·对于很多在外务工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在当地买一套房子是非常不容
      对于很多在外务工的年轻人来说,想要在当地买一套房子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随着房价物价与日俱增,对于租房的人们来说,可能很多政策都和在当地买房子的人都不一样。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特制定了租售同权,那么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解答。 一、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方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