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对于婚前财产就是夫妻在结婚之前,夫妻任意一方已经获得的财产,该财产对其形式不做要求,比如说不动产或者是知识产权等,只要是合法的财产,法律都将予以保护,而这类财产
不会因为婚姻状态的产生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婚前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确定属于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部分的种类,其次在进行分割。根据相关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认定为婚前财产的有:1、夫妻在婚前所获得的个人劳动收入,或者是他人赠与,父母长辈处继承的遗产等,以及其他通过合法的手段获取的财产;2、如果军人专业回乡所获得相应的补贴,一般有补助费等,如果该类军人在转业后存在较短的婚姻,该部分收入也不能算作夫妻共同所有;3、与自身身份不能进行分割的收益,一般指代的是知识产权等经济性利益;4、夫妻在结婚前就对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了分割,达成离婚前协议;如果该协议为口头协议,那么在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内,可以进行确认。就婚前财产的分割可能是因为多种情况引起的:比如说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等其他原因产生了离婚事由,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的时候也应当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并区分出婚前财产部分;另一种情形是夫妻一方在婚后,一方遭遇到不测,其属于个人财产部分其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需要进行分割继承处理。对于发生以上分割婚前财产事由后,一般可以先通过协商的途径进行解决,因为在夫妻婚姻期间一般都是一起生活的,属于婚前财产部分可能也会涉及到夫妻共同经济产生孳息的情形,比如说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仍然在按期还贷,该笔资金也是从夫妻共同生活的费用中扣除的,所以协商是最友好也是最有效率的解决财产分割事由的途径;如果确实对于财产分割存在重大分歧,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如果财产婚前财产的分割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那么对于婚前财产进行确定之后,是否可以直接按照界定的内容进行划分,在实践中并非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不会转变成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尤其是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夫妻双方产生离婚,夫妻对于房屋的分割产生的纠纷尤为常见。比如说不动产,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商品房,女方没有出任何的费用,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后男方表示愿意添加女方的名字,随即去房管局办理了相关加名的手续。在办理手续之后女方获得了该房屋的相应的产权,其具体的所有权份额依照登记时记载的为准。另一事件中,男方在婚前购买了房屋且全款支付,但是房屋没有进行装修,与女方约定房屋装修费由女方出,且仅是口头约定结婚8年后将房屋过户至女方名下,但是5年后男女双方离婚,女方要求分割房产且表示男方有过户房屋给自己的意愿,但是男方否认,因为缺少相应的书面证据,最后女方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只是获得了装修款的赔付。所以对于婚前财产的分割,一般来说依照法定,如果有约定,该约定合法也会被予以考虑。



·我们在买东西时,特别是电子产品,比较贵重的家用电器等等一般都
      我们在买东西时,特别是电子产品,比较贵重的家用电器等等一般都会有质保期,而建筑工程同样也有质保期,我们比较关注的一般都是自己家里居住的房屋质量问题,国家对质保期的期限和起算时间也做了相关的规定,那么建设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从什么时...


·一方有精神病2次起诉会判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比较大。但要注意以下情况: 1、第一次是撤诉的,和第一是判决不离的,二者对第二次诉讼的影响力度,还是有些差距的; 2、二次诉讼间隔,最好是连续的,如果间隔好几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的,这表明感情恢复过,不是我们理解的确实过不下了,这和连续起诉的第二次,效果上还是...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
      子女抚育费根据双方自行协商而定,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选择协议方式的夫妻比较多,而通常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诉讼离婚。然而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其中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普遍提高
      现在社会的离婚率普遍提高,在离婚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但是最经常发生纠纷的还是关于离婚后夫妻之间财产分配的问题,对于两人的房产来说,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评估价格?是一件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值得了解的问题之一,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房产评估...


·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后已经通过夫妻双方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后,又想要回子女的抚养权是否能得到法律的支持成为您心中的一个疑问,不管是出于其他原因还是个人主观意见,那么在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后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一)夫妻双方可以协议...


·一、结婚八年婚姻法怎么财产分割?
      一、结婚八年婚姻法怎么财产分割?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


·女的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是否可以?
      女的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是否可以? 探望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权利可以抛弃,而义务必须履行。作为享有探望权的父母是不能抛弃探望权的,探望权性质与监护权相同,既为权利又为义务。因此未与未成年子女生活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阻碍探望就构成侵权;若不去履行探望之责,同样违法。探望...


·男女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虽然法律不干涉男女未婚同居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建立的同居关系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日后要是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则也是需要对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作出分割。那到底解除同居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解答。一、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规定:新的《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


·夫妻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没有感情的,可以选择离婚各自开始新的生活。离婚的方式包括了协议离婚和起诉 离婚,一般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没有太大的争议,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就这些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那起诉去哪里起诉离婚?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