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一、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等情形主动离职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什么时候能提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从提出的时间要求来讲,有以下几种:

1、不需要提前通知的即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提前三天通知的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的解除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如果劳动者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本条时劳动者应当注意,

(1)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离职申请,并且保留相关证据。

(2)只要提前三十天提交申请,三十天期满后劳动者即可离职,不需要再征得单位的同意。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公司的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那么公司是没有补偿金发放的,公司辞退了员工那么才有补偿金的发放,但是员工虽然主动离职,公司还是要按照之前的劳动合同给员工支付员工在对应时间内完成的工作的工资,如果公司没有发工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厂使用土地合同到期怎么办?
      工厂使用土地合同到期怎么办? 现如今,人们对于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进步,依法治国一来,人们的法律意识从一无所知到初步了解,这是个进步。所以人们在交易时会订立合同,规定双方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以后产生纠纷时,有法律依据。那么工厂使用土地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工厂使用土地合同到期怎...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


·补发工资申请证明怎么写?
      用人单位工资发少了,劳动者应该申请补发未发的工资,那么就需要劳动者写一份补发工资申请证明,这样才能让用人单位把少发的工资补上。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补发工资申请证明这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补发工资申请证明怎么写? ______领导: 您好,我是______部门的...


·辞退严重高血压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辞退严重高血压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单位辞退退休员工有补偿吗
      单位辞退退休员工有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叫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


·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在劳动市场中,很多岗位都具有高危性,且部分职员不按照既定的规范从事作业,故而职员因工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由于职员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维护其利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其中较为频繁使用的规范,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公司能否辞退孕妇期女职工?
      可以辞退,单位无故解除孕妇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本人在单位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准备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公司也是可以...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一、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怀孕的员工不能辞退员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人工资怎么算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人工资怎么算 首先,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其次,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


·一、如何不认定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一、如何不认定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认定不是劳动关系的条件为: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过程来证明,即使留有证据如果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 二、确认不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