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股东决议对对外借款的影响主要有哪些?(1)诉讼时效风险。如《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第136条规定对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的产品而未予声明、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等进行索赔,时效均为1年。对交通运输、邮政方面索赔,时效为60~180天等。(2)债务人破产风险。(3)债务人解体风险。如债务人在解散或被撤销时已无财产偿还债务等。(4)债务人犯罪风险。(5)社会性风险。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依据《公司法》对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4、会议决议状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5、签署: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其实,公司对外借款这种行为在商场上也都是司空见惯的,只要公司提前评估过债务人各方面的情况,对外借款肯定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良的影响。除非公司对外借款的对象涉嫌犯罪,而且犯罪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借款,这样是有可能会连累到公司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承担债务 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担任某一公司的公司法人的时候,其实对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特别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因为既然是公司的法人,其实在某些情况下是需要对公司的一些建议状况负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公司法人是否...


·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
      欠债不还可以搬东西卖吗 生活中会有很多烦心事,尤其是遇到欠债不还,我们相信这是您都很头疼的问题。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本是应该的,在现实生活中出于朋友情谊我们大多数会选择把钱借给他人,帮助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但是,有些人不遵守约定,欠债不还。当我们遇到这种事情,往往会束手无策。那么,欠...


·遇到债务人逃跑我们该怎么办?
      遇到债务人逃跑我们该怎么办?(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


·短期拆借合同模板怎么写?
      短期拆借合同模板怎么写? 资金拆借是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调剂借用资金的行为,目前我国的资金拆借基本上都是在同行业之间进行的。资金拆借一般都是短期的行为,各经融机构间进行资金拆借时都要签订资金拆借合同,合法的合同可以保障基本权利不受侵害,短期拆借合同模板怎么写? 一、短期拆借合同模...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中国公司债券法律中的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欠钱的不还一直说没有钱怎么办?
      欠钱的不还一直说没有钱怎么办?欠钱的不还一直说没有钱可以和对方协商分期付款,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怎么约定 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怎样才能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怎样才能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通过发行债权来获得资金进行生产活动,您对于债权的投资也是十分感兴趣的。但是,我们知道,由于操作公司债券是十分复杂而且不能出错的,因此就需要聘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那么,怎样才能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下面...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三年前的欠条现在可以向法律起诉吗
      可以。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欠条,从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民法上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就欠条而言,是三年。即从欠条签发之日起视为债务发生之日,三年内如果不像债务人主张债权,则丧失了在人民法院胜诉的权利。也就是债权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所以无法请求通过法院的执行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虽然不...


·个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如何催收?
      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