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安机关能否立案重婚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公安机关能否立案重婚罪?

公安机关可以立案重婚罪,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之外,像这些案件,公安机关是没有管辖权的,可重婚罪就不一样了,毕竟重婚这种行为实际上也侵害到了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而且,在已经报案了的情况下,不是自己不追究公安机关就能撤案了。


·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
      一、在我国未满18岁可以结婚吗? 按照我国法律未满十八周岁,不能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


·最新婚姻法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
      现在很多父母只知道办理离婚手续,却忘记了要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给予子女的费用,最新婚姻法对抚养费的多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制定。子女抚养俨然已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有父母不支付该笔费用,除了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最新婚姻法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有哪些?请看下文...


·如果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判决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
      如果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判决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


·事实婚姻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事实婚姻的时间限定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


·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一方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那么他就是原告,此时属于首告人。那么通常在进行诉讼的时候,就要求原告一定要到场。那到底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此时原告不出庭的话会产生什么影响?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诉讼中原告一定要出庭吗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


·一、在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一、在怀孕期间能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关键取决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合意;再者,婚姻关系属人身权范畴,结婚、离婚均须当事人自己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他人是无权干涉的。当婚姻关系...


·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


·丈夫与他人结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存在
      丈夫与他人结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否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夫妻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当然构成重婚,夫妻一方虽未经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的同样构成...


·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是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注意什么,比如说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这个问题以及注意的事项。 ...


·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调解程序有几个阶段法院进行婚姻调
      起诉离婚申请法院调解程序有几个阶段法院进行婚姻调解工作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一般分为三个阶段:(一) 起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你下定决定走进法院起诉离婚时,法院并不立案,而是给你开一个收取材料的单子给你,在45天内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他会先和...


·离婚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走向了离婚的道路,相比复杂的诉讼离婚,更多的人选择协议离婚,而离婚协议书则是必经的程序,那么离婚协议书包括了哪些内容呢?而离婚协议书的范本又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